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16-105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华谊兄弟国际有限公司
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
公司华谊兄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国际”)因实际经营需要,拟向金
融机构申请3,000万美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两年,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忠军、王
忠磊拟对华谊国际申请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两年,担保金额
为3,000万美元。
2、关联关系情况:因保证人王忠军、王忠磊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2016年10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华谊兄弟国际有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300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忠军、王忠磊、刘晓梅、
王夫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关
联交易发表了核查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已经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因此,本次交
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披露日,关联自然人王忠军和王忠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3,911,84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8.14%,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关联关系的说明
王忠军和王忠磊合计持有公司28.14%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0.1.5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因此本次
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保证人)名称:王忠军、王忠磊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华谊兄弟国际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以各方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
约定的金融机构为准。
4、担保金额:3,000万美元。
5、担保期间:两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各方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约
定的期限为准。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由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公
司实际控制人王忠军、王忠磊对该融资性保函提供担保,具体以各方签署的担保
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约定的担保方式为准。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合同或担保文件,需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并经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对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谊国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数量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除该关联方本次为华谊国际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为3,000万美元的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该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先认可,并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
关联交易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谊国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活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谊国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
供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系为公司之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
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此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
立董事对该项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
对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