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16)第 00039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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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1-2
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3-12
用情况报告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正文
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16)第 000394 号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民智
通”)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兴民智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上报材料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兴民智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兴民智通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0 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兴民智通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
鉴证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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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正文
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兴民智通董事会编制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30 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兴民智通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伦刚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曲洪磊
201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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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兴民智通”)编制了截止201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和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1619号文核准,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兴
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A股股票,
并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截至
2012年4月6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7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613,128,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16,309,760.00 元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596,818,240.00元。根据2013年1月公司与国信证券签署的《补充主承销协议》,国信证
券同意从应收公司承销费中减收承销费700万元。据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
额相应变更为603,818,24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于 2012 年 4
月与国信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
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阳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
部存放于公司在上述五家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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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 15-350801040003276 募集资金存储账户 51,138,618.8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37001666882050147975 募集资金存储账户 3,111,095.6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1606021429024909881 募集资金存储账户 0.0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田支行 13001627736059877777 募集资金结算账户 99,512.8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阳县支行 17-705201040005326 募集资金结算账户 27,988.97
合计 54,377,216.37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本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为“年产能 700 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生
产项目”和“年产能 1,000 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生产项目”,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前,公司已经使用部分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2年4月24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垫付项目资金投入85,177,739.66元,《公司截至2012年4月24日募集资
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已于2012年4月24日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12 ) 汇 所 综 字 第 6-024 号 鉴 证 报 告 予 以 鉴 证 。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先 期 投 入
85,177,739.66元,已全部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完毕。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13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9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以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4 年 3 月 10 日公司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公告。
2014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用闲置募集资金 5,9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以募集资金 2,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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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用闲置募集资金 5,9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8 月 3 日和 8 月 19 日以募集资金 4,000 万
元、1,9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6 年 3 月 24 日,公司将上述资金 5,900 万
元全部归还并公告。
2016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用闲置募集资金 5,9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7 月 20 日以募集资金 1,500
万元、4,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6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将上述资金 5,500
万元全部归还并公告。
(3)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2013 年 12 月 4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定在有效期内(2013 年 3 月 7 日-2014 年 3 月 6 日)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2014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95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2016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1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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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定向(BFDG2013108)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
于 2013 年 5 月 10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50 万元。
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7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3 年第 30 期,该理财产品已
于 2013 年 6 月 13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66.48 万元。
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14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
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本利丰”2013 年第 122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
已于 2013 年 8 月 13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89.75 万元。
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18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龙口支行
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3 年第 48 期,该理财产品
已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432.27 万元。
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5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本利丰”2013 年第 233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
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35.51 万元。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9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3 年第 2539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
已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38.22 万元。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6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本利丰”2013 年第 385 期贵宾专享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
专属),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4 年 1 月 22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80.58
万元。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龙口支行
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3 年第 131 期,该理财产
品已于 2014 年 1 月 8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90.41 万元。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7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本利丰”2014 年第 1035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
已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42.67 万元。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0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
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4 年第 1059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
品已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13.7 万元。
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4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第6页 共 12 页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4 年第 1193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
已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44.71 万元。
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4 年第 59 期,该理财产品已
于 2014 年 5 月 28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34.67 万元。
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9,1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4 年第 1525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
已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42.92 万元。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
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4 年第 2640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
品已于 2014 年 8 月 29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79.21 万元。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9,8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4 年第 3893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
已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21 万元。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
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4 年第 4371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
品已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36.55 万元。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
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4 年第 6355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
品已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9.62 万元。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4 年第 6754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
已于 2015 年 1 月 5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6.13 万元。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6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 年第 4108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
已于 2015 年 2 月 26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12.6 万元。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 年第 4512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
已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7.47 万元。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6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 年第 4956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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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14.27 万元。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4,7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 年第 5217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
已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27.04 万元。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4,5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 年第 5702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
已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22.81 万元。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 年第 6096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
已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24.33 万元。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 2015 年第 109 期“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
品已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197.75 万元。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截止 2015 年 11
月 13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12.67 万元。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
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截止 2015 年 12
月 25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11.55 万元。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3,5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
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次理财产品已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9.45 万元。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次理财产品已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7.41 万元。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次理财产品已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12.34 万元。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次理财产品已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3.63 万元。
第8页 共 12 页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购
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6 年第 4574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次理财产
品已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到期。公司持有到期,获得投资收益 18.67 万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一。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年产能 700 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
30,000.00 22,129.17 -7,870.83 [注]
车轮生产项目
年产能 1,000 万件高强度轻型钢
30,381.82 28,529.92 -1,851.90 [注]
制车轮生产项目
非公开发行股票合计 60,381.82 50,659.09 -9,722.73
[注]:“年产能 700 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生产项目”、“年产能 1,000 万件高强
度轻型钢制车轮生产项目”,实际投资与承诺投资的差额主要原因系:①受国家宏观经
济下滑影响,中国钢制车轮行业的需求量近三年不仅未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商用车车
轮反而出现下滑,整个钢制车轮市场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公司为控制投资过剩风险,
放缓对前述项目的投资进度;②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优化产品生产线结构,提高自
动化程度,大大提高了产品的生产能力,前述项目的现生产能力已完全可以满足现市场
销售需求;③公司时刻关注产品未来市场动向,如国家宏观经济复苏,市场需求扩大,
公司将配合市场增长,继续对项目进行投资。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
益情况详见附表二。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一致。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无法核算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情况说明
(1)“年产能700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生产项目”投资总额为70,000万元,主
要由三部分资金组成,即首发超募资金14,866.38万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0,000万
元,剩余25,133.62万元自筹,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859.2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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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其中:首发超募资金14,730.12万元(已投资完毕并于201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2,129.17万元;自筹资金累计投资6,494.13万元。该项目部
分投产,项目未全部投资完毕,无法核算项目投资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2)“年产能1,000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生产项目”投资总额为70,076万元,
主要由两部分资金组成,即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0,381.82万元,剩余39,694.18万元自
筹,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529.92万元、自筹资金累计投资
6,212.46万元。该项目部分投产,项目未全部投资完毕,无法核算项目投资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比较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附件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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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381.8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0,659.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3 年度 27,179.92
2014 年度 13,711.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2015 年度 7,920.22
2016 年 1-6 月 1,847.2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期(或截止日项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注 1] 投资金额 资金额 额 [注 1] 目完工程度)
金额的差额
年产能 700 万件高强度轻型 年产能 700 万件高强度轻 2012 年 1 月 1
1 30,000.00 30,000.00 22,129.17 30,000.00 30,000.00 22,129.17 -7,870.83
钢制车轮生产项目 型钢制车轮生产项目 日
年产能 1,000 万件高强度轻 年产能 1,000 万件高强度 2014 年 5 月 1
2 70,076.00 30,381.82 28,529.92 70,076.00 30,381.82 28,529.92 -1,851.90
型钢制车轮生产项目 轻型钢制车轮生产项目 日
合计 -- -- 100,076.00 60,381.82 50,659.09 100,076.00 60,381.82 50,659.09 -9,722.73 --
[注 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能 700 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生产项目”投资总额为 70,000.00 万元,项目资金由三部分组成,即首发超募资金 14,866.38 万元,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剩余 25,133.62 万元自筹;“年产能 1,000 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生产项目”投资总额为 70,076 万元,主要由两部分资金组成,即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 30,381.82 万元,剩余 39,694.18 万元自筹。①受国家宏观经济下滑影响,中国钢制车轮行业的需求量近三年不仅未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商用车车轮反而出现下滑,整
个钢制车轮市场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公司为控制投资过剩风险,放缓对前述项目的投资进度;②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优化产品生产线结构,提高自动化程度,大大提高了产
品的生产能力,前述项目的现生产能力已完全可以满足现市场销售需求;③公司时刻关注产品未来市场动向,如国家宏观经济复苏,市场需求扩大,公司将配合市场增长,继续对
项目进行投资,故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实际投资金额低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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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期实际效益(年新增销售收入)
截止日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年新增销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
累计产能利用率 售收入)[注 1] (新增销售收入) 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 1-6 月
年产能 700 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 不适用
1 50.67%[注 2] 149,145.30 25,424.43 21,794.09 11,783.08 59,001.60
车轮生产项目 [注 4]
年产能 1,000 万件高强度轻型钢 不适用
2 38.50%[注 3] 196,581.20 -- 2,914.81 1,926.44 4,841.25
制车轮生产项目 [注 5]
[注 1]:“年产能 700 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生产项目”及“年产能 1,000 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生产项目”承诺效益是指项目全部投资完毕,产能完全释放后的年新增销售收
入。
[注 2]:“年产能 700 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生产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的累计产能利用率,因项目未全部投资完毕,现项目投资规模年可增加产能 300 万件,公司最近三年实现
产能(平均值)为 152 万件,累计产能利用率为 50.67%。
[注 3]:“年产能 1,000 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生产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的累计产能利用率,因项目未全部投资完毕,现项目投资规模年可增加产能 200 万件,公司最近三年实
现产能(平均值)为 77 万件,累计产能利用率为 38.50%。
[注 4]:“年产能 700 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生产项目”投资总额为 70,000 万元,主要由三部分资金组成,即首发超募资金 14,866.38 万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
剩余 25,133.62 万元自筹,截止到 2016 年 6 月 30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6,859.29 万元,其中:首发超募资金 14,730.12 万元(已投资完毕并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发布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2,129.17 万元;自筹资金累计投资 6,494.13 万元。该项目部分投产,项目未全部投资完毕,无法核算项目投资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 5]:“年产能 1,000 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生产项目”投资总额为 70,076 万元,主要由两部分资金组成,即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30,381.82 万元,剩余 39,694.18 万元自筹,
截止到 2016 年 6 月 30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8,529.92 万元、自筹资金累计投资 6,212.46 万元。该项目部分投产,项目未全部投资完毕,无法核算项目投资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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