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宇新材: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PIP技术零件销售合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红宇新材 公告编号:(2016)98号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PIP技术零件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10 月 12 日,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红宇新材”)控股子公司湖南红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宇智能”、

“供方”)与东莞市泰锋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锋五金”、“需方”)签

署了 PIP 技术零件销售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或违约责任影响的风险。

2、所有合同产品需在需方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确认收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东莞市泰锋五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857881674

法定代表人:邹鹏辉

注册资本:200 万元

注册地:东莞市大朗镇松木山工业区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产销、研发:五金配件等。(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未发生购销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泰锋五金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和履

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价格:合同的总价款 1,018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零壹拾捌万元

整)。

2、合同交货时间:2016 年 10 月-12 月。

3、结算方式:产品到需方处验收合格,且供方按发货单总价款开具增值税

发票,需方收到发票,于 10 内支付 100%货款。

5、合同有效期:201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6、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产品因质量问题,需方应停止使用并立即

通知供方解决,时间期限 5 天。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的 PIP 技术是国际领先的金属表面处理技术,能显著提升金属零部

件的耐磨耐腐蚀抗疲劳性能。生产线于今年 5 月 28 日投产以来,吸引了 90 多家

客户前来考察交流打样,本合同的签署,是客户经过多次打样验证后对 PIP 处理

后的产品性能功能的认可,对于 PIP 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2、本合同金额总计为 1,018 万元,预计对公司 2016 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

积极影响。

3、本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泰锋五金

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合同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PIP 技术零件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民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