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违反承诺减持股份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5,800,000 股,占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比例 3.95%。
股东违反承诺情况: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违反其在天津银龙预应力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未在减持股份
前,提前三个交易进行公告,减持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68,900 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
交易日后,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首
发上市发行价,转让的股份不低于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银龙预应力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50%,且至多减持所持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全部股份。
一、股东基本情况及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收到公司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开元”)减持公司
股份的说明。海通开元解禁前(2016 年 8 月 27 日前)持有公司股份 16,068,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02%,海通开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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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 8,034,450 股,在公司 2014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
增 10 股)实施完成后,海通开元持有本公司股份 16,068,900 股,其股份已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解禁。
根据海通开元的说明,其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减持公司股份 191,000 股;9
月 23 日减持公司股份 77,900 股。截止当前,总计减持 268,900 股。本次减持
完毕后,海通开元持有公司股份 15,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95%。
除此之外,海通开元过去十二个月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海通开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承诺“保证减持时
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
告”,海通开元进行上述减持股份期间以及减持之前未告知公司进行公告。因此,
违反了减持股份提前公告的承诺。
海通开元因对银龙公司上市前所做出的承诺理解存在偏差,给广大投资者造
成不便,海通开元深表歉意。今后,海通开元一定加强沟通,认真对待所做出的
承诺事项。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 股份来源:公司上市前海通开元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上市后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产生的股份;
2. 减持数量:海通开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如减持,则减
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发上市发行价,转让的股份不低于海通开元持有的公司
股份的 50%,且至多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份;
2. 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3. 价格区间:不低于公司首发上市发行价;
4. 减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者集中竞价交易。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 关于首发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承诺:“自银龙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也不由银龙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银龙公司股份,海通开元将
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银龙公司的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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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两年内转让的股份不低于其持有的银龙公司股份的 50%,
且至多减持所持银龙公司全部股份。”。
2. 除本公告“一、股东基本情况及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情况”情况外,
海通开元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海通开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截至本公告日,海通开元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15,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95%;本次减持计划按照减持 15,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5%)计算,
完成减持后,海通开元将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二)海通开元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过程中,海通开元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将会由目前的 3.95%降至 0。除此
之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状况不会发生重
大变化。
(三)海通开元将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四、备查文件
海通开元《关于对持有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情况的说
明》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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