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开股份:股票复牌暨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1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暨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神开股份,股票代码:002278)自2016年10月14日(星

期五)开市起复牌。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因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鹿集团”)将其持有的上海业

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祥投资”)100%股权转让于浙江君隆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隆资产”)之权益变动事项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27日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针对2016年7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神开

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 346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有关问题及其他涉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有关事项与各方进

行了沟通与核查,关于对上述问询函的回复以及律师发表的专业意见公司已与本

公告同日进行了披露。

结合目前公司股东持股及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经审慎判断,公司认定业祥

投资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一、公司最近一年实际控制权变动情况

(一)业祥投资成为控股股东

2015年9月8日,神开股份自然人股东顾正、高湘、袁建新、郑帼芳、王祥伟、

丁文华、李芳英与业祥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上述自然人将其持有的合计

29,377,04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73%)协议转让给业祥投资,同时,

自然人股东顾正、袁建新、王祥伟与业祥投资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除双

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委托关系外,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可撤销地将其所持15.004%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业祥投资行使,相关

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前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生效。

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7日期间,业祥投资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了5.001%的公司股份。2015年10月14日,神开股份完成上述股份转让所涉及的

过户登记手续及表决权的委托,业祥投资在神开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28.078%,成为神开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施建兴成为神开股份实际控

制人。

(二)公司控股股东最新变动

2016年6月8日,神开股份自然人股东顾正、高湘、袁建新、王祥伟、顾冰与

业祥投资签订了《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协议书》,终止有关前述自然人股东将

所持神开股份15.004%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给业祥投资行使的约定,即自该协议

生效之日起,前述由该等自然人股东持有的15.004%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由

其自行行使,不再委托业祥投资行使。

2016年6月8日,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与宁波惠佳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惠佳”)及业祥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将其所持神开股份5,460.00万股股份(占神开股份总股本的15.004%)转让给宁波

惠佳,截至目前,上述股份转让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016年6月20日,业祥投资就其和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等神

开股份自然人股东签署的《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协议书》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定《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协

议书》无效。诉讼期间,业祥投资于2016年9月22日向浦东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收到股东提交的浦东法院出具的(2016)沪0115民初44642

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撤回起诉。

据此,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可依据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份

数量行使相关表决权。

2016年7月24日,业祥投资原母公司快鹿集团与君隆资产签署《股权转让合

同》,将其所持业祥投资100%股权转让予君隆资产,并于2016年7月26日完成股

权转让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君隆资产持有业祥投资100%

的股权,且通过业祥投资间接持有神开股份47,577,48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13.074%)。根据2016年10月11日在全国工商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君隆资产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王阿炳。至此,施建兴不再通过业祥投资拥有

公司任何权益股份。

(三)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7,577,481 13.07

2 顾正 28,337,590 7.79

3 李芳英 26,531,140 7.29

4 王祥伟 22,561,561 6.20

5 袁建新 21,330,969 5.86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

6 5,620,000 1.54

凡结构化3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7 高湘 4,589,583 1.26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辉

8 3,300,068 0.91

煌”41号单一资金信托

9 王斌杰 2,904,204 0.80

10 赵树荣 2,544,775 0.70

上述股东之间,李芳英与赵树荣系夫妻关系,王祥伟与王斌杰系父子关系;

除前述情形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且公司

未收到过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超过5%股份的相关通知函。

二、关于公司现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目前公司董事会实际由七

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为四名,其中,李芳英由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黄家骝、方晓耀与顾承宇由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产

生;独立董事三名,其中,靳庆鲁由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孙大建、金炳荣由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产生;公司不存在单一股

东提名之非独立董事人选超过公司董事会半数席位之情形。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公司高管任职情况为:公司总经理顾承宇、

副总经理赵心怡,均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聘任产生;公司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汤为民,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产生,并于

2016年8月1日起暂代行使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既有

管理团队,在快鹿集团转让业祥投资股权前后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目前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结合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的分析,截至2016年10

月13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说明

1、有关快鹿集团将业祥投资100%股权转让于君隆资产事项,其有关股权转

让协议的后续履行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与宁波惠佳及业祥投资于2016

年6月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目前未进行后续有关股权转让程序的办理,有

关协议是否仍将继续履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接到有关通知。(有关情况请见公

司于2016年6月22日披露的2016-045号公告)

3、上述股东权益变动的不确定性对公司运行及经营管理不会造成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

称:神开股份,证券代码:002278)自2016年10月14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将密切

关注有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3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神开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