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6-08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36,400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0.143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10 月 19 日。

一、本次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8 日与武汉英

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及其股东签署了《关于武汉英泰斯特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英泰斯特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易舟、糜锋、林宏、吴强、蒋高峰和曹明阔自收到股权转让款之日起 3 个月内通过股票

交易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购入金额不低于股权转让款的 10%,并且承诺锁定 12 个月。

2015 年 9 月,英泰斯特上述六名股东已按照协议约定购入公司股票,并做出相关股

份锁定承诺。具体详见刊登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自愿

锁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分别作出如下承诺:本人申请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

兴民钢圈(现更名为:兴民智通)股份进行限售锁定,承诺自申请股份锁定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减持、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

2、承诺锁定期间:2015 年 09 月 25 日至 2016 年 09 月 24 日。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作出的上述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

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10 月 19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36,400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0.143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4 名。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 本次可上市流通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流 冻结的股份

序号 持有人名 股数占公司总股

份数(股) 通股数(股) 数量(股)

称 本的比例(%)

1 林 宏 230,000 230,000 0.0448 0

2 吴 强 185,200 185,200 0.0361 0

3 蒋高峰 161,200 161,200 0.0314 0

4 曹明阔 160,000 160,000 0.0311 0

合 计 736,400 736,400 0.1434 0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数(股) 比例 动数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2,280,174 33.54% -736,400 171,543,774 33.39%

01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498,600 0.49% -736,400 1,762,200 0.34%

04 高管锁定股 169,781,574 33.05% 0 169,781,574 33.0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41,419,876 66.46% 736,400 342,156,276 66.61%

三、股份总数 513,700,050 100% 0 513,700,050 1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4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兴民智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