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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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8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通过

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上海

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2016 年 10 月 12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5

名,实际表决董事 5 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靳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至 2016 年 10 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推荐,第二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靳坤先生、靳晓堂先生、陶万垠先生、薛文革先生、

王鸿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薛文革先生、王鸿祥先生为独

立董事候选人,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决议通过的其他董事候选人名单也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非独

立董事分开选举。

靳晓堂先生简历:靳晓堂,198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2014 年 3 月加入公司,历任天津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1

王鸿祥先生简历:

王鸿祥,男,1956 年 3 月生,江苏省无锡市人,EMBA、高级会计师

1975.7-1979.7 上海市静安区房屋修建公司

1979.7-1983.7 厦门大学会计系学生

1983.7-1998.7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教师、副教授

1998.7-至今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经理,兼任申能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

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袁申波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则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应

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 1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实施了 2016 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根据《激励计

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4.57 元。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131,317,557 股 变 更 为

131,307,557 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

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注册资本的议案》

2

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象袁申波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31,317,557 股变更为 131,307,557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31,307,557 元人

民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公司

对《章程》做出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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