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5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天然气采购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0月13日,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晋
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气电”)收到《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中海福
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门站销售价格的通知》(闽价商[2016]283号)(以下简
称“《通知》”),现将《通知》与公司相关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通知》的主要内容
1、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印尼气源合同气量的门站销售价格由54.2124/吉
焦(折2.069元/立方米)调整为45.90624元/吉焦(折1.752元/立方米)。其中:销售
给非居民用户门站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最高限价45.9062元/吉焦(折1.752元/立方
米),允许供需双方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
2、燃气电厂置换给城市使用的气量价格同步下调0.317元/立方米,即置换气价统
一按1.752元/立方米执行。
3、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通知》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晋江气电2016年度生产预算,2016年10月1日至年末,晋江气电将采购天然气
约12.04万吨,按《通知》规定,预计将减少发电成本4,860万元(最终数据以注册会计
师审计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