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 2016-100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标的公司更新评估报告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上海
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及成建铃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鹏
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矿投”)49.8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
准日,对鹏欣矿投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1394
号《评估报告》;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评估”)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鹏欣矿投下属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
图鲁矿业”)拥有的采矿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经纬评报字(2015)第 223 号《矿
业权评估报告书》。
根据银信评估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1394 号《评估报告》,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作为基准日,鹏欣矿投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346,732.48 万元,依据评估
值为计算基础,鹏欣矿投 49.82%股权的评估结果为 172,749.28 万元。根据评估结果
并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鹏欣矿投 49.82%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170,000 万元。
鉴于上述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距今已超过一年,且本次交易尚未完
成,公司聘请银信评估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鹏欣矿投全部股东权益
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 0990 号《评估报告》;聘请经纬评估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希图鲁矿业拥有的采矿权进行评估并出具的经纬评报
字(2016)第 121 号《矿业权评估报告书》。
根据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 0990 号《评估报告》,银信评估对鹏欣矿投全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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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权益进行评估时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并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
最终的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鹏欣矿投 100%股权 359,106.24 362,753.22 3,646.98 1.02
根据上述补充评估结果,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存在评估价值减值的情形。本次
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标的公司自本次交易基准日即 2015 年 9 月 30
日至交割日期间的盈利由公司享有,因此本次补充评估结果不影响本次交易定价。标
的资产仍选用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作价不
变,标的资产交易总金额为 170,000 万元。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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