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北岸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本企业,新余北岸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北岸”)系北
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人信息”)的股东,持有开心人信
息 58.3297%的股权;现本企业就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
为智能”)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开心人信息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企业将及时向赛为智能及
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信息均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企业为本次重组已提供给赛为智能、各中介机构的文件的原件都是真
实的;所有提供给各中介机构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正本和副本一致;
所提供文件中的签署主体均具有签署文件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任何已签署的
文件均获得相关当事各方有效授权,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文
件上所有签名、印鉴都是真实的;文件中所陈述事实均真实、准确、完整, 并
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文件的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
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且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持有。
3、本企业对为本次重组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文件和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赛为智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企业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赛为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赛为
智能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本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余北岸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字页)
新余北岸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何颖惠
二 O 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自然人股东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本人,周斌、程炳皓,系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人
信息”)的股东,共直接持有开心人信息 12.8933%的股权,并通过新余北岸技术
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开心人信息 58.3297%的股权。现本人就深圳市赛为
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为智能”)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开心人
信息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所涉及的
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将及时向赛为智能及参
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信息均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为本次重组已提供给赛为智能、各中介机构的文件的原件都是真实
的;所有提供给各中介机构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正本和副本一致;
所提供文件中的签署主体均具有签署文件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任何已签署的
文件均获得相关当事各方有效授权,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文
件上所有签名、印鉴都是真实的;文件中所陈述事实均真实、准确、完整, 并
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文件的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
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且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持有。
3、本人对为本次重组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文件和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给赛为智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人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
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赛为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赛为智能
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
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本人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
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自然人股东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之签字页)
声明人(签字): 周斌
程炳皓
二 O 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共青城嘉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本企业,共青城嘉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人信息”)的股东,持有开心人信息 20.5550%的股权;
现本企业就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为智能”)拟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开心人信息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重组”)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企业将及时向赛为智能及
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信息均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企业为本次重组已提供给赛为智能、各中介机构的文件的原件都是真
实的;所有提供给各中介机构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正本和副本一致;
所提供文件中的签署主体均具有签署文件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任何已签署的
文件均获得相关当事各方有效授权,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文
件上所有签名、印鉴都是真实的;文件中所陈述事实均真实、准确、完整, 并
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文件的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
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且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持有。
3、本企业对为本次重组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文件和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赛为智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企业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赛为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赛为
智能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本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共青城嘉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所提供信息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字页)
共青城嘉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林建勋
二 O 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共青城嘉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本企业,共青城嘉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人信息”)的股东,持有开心人信息 5.1388%的股权;
现本企业就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为智能”)拟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开心人信息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重组”)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企业将及时向赛为智能及
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信息均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企业为本次重组已提供给赛为智能、各中介机构的文件的原件都是真
实的;所有提供给各中介机构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正本和副本一致;
所提供文件中的签署主体均具有签署文件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任何已签署的
文件均获得相关当事各方有效授权,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文
件上所有签名、印鉴都是真实的;文件中所陈述事实均真实、准确、完整, 并
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文件的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
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且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持有。
3、本企业对为本次重组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文件和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赛为智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企业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赛为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赛为
智能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本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共青城嘉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所提供信息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字页)
共青城嘉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林建勋
二 O 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深圳市福鹏宏祥贰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本企业,深圳市福鹏宏祥贰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北京开心人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人信息”)的股东,持有开心人信息 3.0833%
的股权;现本企业就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为智能”)拟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开心人信息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
下简称“本次重组”)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企业将及时向赛为智能及
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信息均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企业为本次重组已提供给赛为智能、各中介机构的文件的原件都是真
实的;所有提供给各中介机构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正本和副本一致;
所提供文件中的签署主体均具有签署文件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任何已签署的
文件均获得相关当事各方有效授权,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文
件上所有签名、印鉴都是真实的;文件中所陈述事实均真实、准确、完整, 并
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文件的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
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且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持有。
3、本企业对为本次重组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文件和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赛为智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企业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赛为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赛为
智能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本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福鹏宏祥贰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所
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字页)
深圳市福鹏宏祥贰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杨杰
二 O 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