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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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0 证券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

(一)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三)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

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的承诺

(一)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三)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

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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