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6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关于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次质
押的通知:
2016 年 09 月 30 日,海亮集团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
称“广发银行杭州分行”)的 11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8%)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2016 年 9 月 30 日,海亮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1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8%)质押给广发银行杭州分行,用于融资担保。上述质押
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
押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如下披露:
一、海亮集团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将其所持有的 110,000,000 股公司股
份额质押给广发银行杭州分行(相关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 日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
是否为第 本次质
股东名 一大股东 质押开始 质押解除 押占其
质押股数(股) 质权人
称 及一致行 日期 日 所持股
动人 份比例
海亮集 广发银
团有限 是 110,000,000 2015/8/27 2016/9/30 行杭州 13.43%
公司 分行
二、海亮集团质押该部分股权的基本情况
本次质
是否为第一
股东名 质押开始 质押到 押占其
大股东及一 质押股数(股) 质权人
称 日期 期日 所持股
致行动人
份比例
质权人
海亮集 广发银
申请解
团有限 是 110,000,000 2016/9/30 行杭州 13.43%
除质押
公司 分行
登记日
三、海亮集团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再次质押后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632,822,178 股外,还通过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86,400,000 股,实际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819,222,1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0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亮
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51,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