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耐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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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耐特 公告编号:2016-078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9 月 21 日,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耐

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印发的《关于核准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樟树市和顺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22

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上海旗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旗计智能”)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16 年 10 月 11 日,旗计智能已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取得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590394045G)。本次变更后,公司持有旗计智

能 100%的股权,旗计智能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1、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等相关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该等股份的上市等事

宜;

2、公司尚需按照本次交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

3、公司尚需向主管政府部门办理因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

程修改等事宜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4、公司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5、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关于过户的意见

1、公司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

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实施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认为:康耐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

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办理完毕,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财务

顾问核查意见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之法律意见书

3、旗计智能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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