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10-12 17:46:4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作为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我们认为:公

司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产业布局,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

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过了公司决策部门的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并

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傅建民、刘芳

2016 年 10 月 12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珈伟新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