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临 2016-057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委托
出席的董事 2 名,史剑梅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委托戴继雄独立董
事出席;洪明德董事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委托沈伟平董事出席),会议由
董事长夏旭升先生主持,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通
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新西兰银蕨收购
项目相关事宜的提案
在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提案》,该授权将于 2016 年 10 月
30 日到期。2016 年 9 月 19 日,新西兰外商投资委员会(OIO)的审批已顺利完
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割时间最终确认为 2017 年 1 月 4 日或双方约定的其
他日期,同时考虑到交割日审计的时间需要,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
行,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将该授权有效期延长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授权办理事宜同前次提交股东大会的内容,即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制定和实
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及法律法规
的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规的最新变化,对本次重组方案作相应调整;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一切协议
和文件;
4、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其它事项。
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交易相关各项事宜期限外,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它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详见编号临 2016-058 上海梅
林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详见编号临
2016-059 上海梅林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拟
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 会议时间:2016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2:30 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2. 会议地点:维也纳国际酒店(上海火车站龙门店)三楼多功能厅(闸北区恒
丰路 777 号近秣陵路口)
3.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4. 会议议程:
(1)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事宜的提案
(2)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5.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0 月 24 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