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10 月 11 日,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
股股东刘振东先生关于其解除股权质押登记及再质押登记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刘 振 东 先 生 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 将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13,350,000股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
融资,质押期限自2015年10月13日起(详见编号为临2015-018的公司公告)。现
上述股权中的4,850,000股于2016年10月11日提前解除质押,解除质押手续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股权再质押情况
2016年10月11日,刘振东先生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成了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500,000股质押给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期限24个月。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刘振东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0,999,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7%;截至
本公告日,刘振东先生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27,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65.8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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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
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
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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