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16-096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三次修订)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提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
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
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
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注: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79,3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75,300.00 万元,
本次对 2016 年 7 月 30 日披露的《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的公告》进行相应的修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
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就即期
回报摊薄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公告如下: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数量不超过 3,300.00 万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总额
调整为不超过 75,300.00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3-3-2-1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16 年 12 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
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 3,3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5,300.00 万元,同时,
本次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
3、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
变化;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
资产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935.20
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根据发行人 201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 2015 年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508.38 万元;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2015 年度
基础上按照 0%、10%、20%的增幅分别测算;
7、根据 2015 年度每 10 股派发 2 元现金(含税)股利的分配方案,共计向全体股
东派送现金股利 2,987.04 万元,本次分配已于 2016 年 6 月实施;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
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
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以下测算不考虑股本转增
等事项对公司利润、股本产生的影响。
(二)测算过程及结果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 2017 年较 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
0%、10%及 20%三种盈利情形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3-3-2-2
单位:万元
发行前后比较
2015 年度 (2017 年度/2017 年 12 月 3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5 年 12 日)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4,935.20 14,935.20 18,235.2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75,300.00
本次发行股份数(万股) 3,300.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2016 年 12 月
假设情形 1: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 2015 年增长 0%
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508.38 11,508.38 11,508.38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77,060.58 85,581.93 160,881.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7 0.77 0.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7 0.77 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8 0.68 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8 0.68 0.56
每股净资产(元/股) 5.16 5.73 8.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65% 14.15% 7.35%
假设情形 2: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 2015 年增长 10%
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508.38 12,659.22 12,659.22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77,060.58 86,732.77 162,032.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7 0.85 0.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7 0.85 0.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8 0.76 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8 0.76 0.62
每股净资产(元/股) 5.16 5.81 8.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65% 15.46% 8.05%
假设情形 3: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 2015 年增长 20%
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508.38 13,810.06 13,810.06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77,060.58 87,883.60 163,183.60
3-3-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7 0.92 0.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7 0.92 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8 0.83 0.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8 0.83 0.68
每股净资产(元/股) 5.16 5.88 8.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65% 16.75% 8.75%
注:上表中各项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期现金分红+本期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额;
2、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3、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
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4、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股本;
5、本次发行前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数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
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6、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经测算,本次发行后,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每股净资产将有所增加,短期内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将有所下降。
公司对 2017 年度财务数据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7 年度的
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金额为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出现一定幅
度的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实现回报需要一定周期,通过募集资金实现的相关收入、利
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存在短期内下降的可能性,
3-3-2-4
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
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以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3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5,300.00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于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的必要性
(1)大数据的战略地位堪比工业时代的石油,其加速发展成为时代潮流
当今时代,大数据日渐成为与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一样重要的战略资源。近年来,
大数据的发展呈几何式增长,未来发展空间则更为巨大。据著名咨询公司 IDC 统计,全
球所掌握的数据,每 18 个月就会翻倍。到 2020 年,全球的数据量将达到 40ZB,其中我
国所掌握的数据将占到 20%。
从 IT 时代进入 DT 时代,大数据的重要性得到了国际上的广泛认同。随着各国政府
鼓励政策的不断出台,大数据正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各行各业的很多大企
业都已经或正在建设大数据平台,以有效整合数据资源,支持企业的业务运作。而大数
据的应用,正极大地促进着各产业的效率提升和创新进步。麦肯锡 2011 年报告指出,
大数据为美国的医疗服务业每年节省 3000 亿美元,帮助美国零售业净利润增长 60%,
帮助制造业在产品开发、组装等环节节省 50%的成本。
(2)国内纺织产业整体大而不强,需要通过大数据手段助推纺织业效率提升和产
业整合
纺织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中国纺织业目前的产量已超过世界总产量的
一半,纺织纤维加工量、出口额占全球比重进一步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超过世界的三
分之一。然而,目前国内纺织产业整体“大而不强”,存在众多传统管理手段难以治理
3-3-2-5
的痛点,如:产业链条很长,上下游讯息长期不对称,造成供求关系错配,导致资源浪
费;整体产业集中度过低,缺乏规模效应;产业普遍信息化程度不高,产供销管理缺乏
效率;企业间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缺乏信息共享和交换,大量有效信息被无谓损耗;产
业内有数十万家企业,大量中小企业存在融资瓶颈;对终端客户需求认知不足,设计能
力缺失等等。
纺织产业的现状,为大数据提供了多个应用场景:①通过对生产数据、销售数据、
ERP 系统数据、财务数据等的分析,可以加强单个企业的精细化管理程度,从产品设计、
设备和原料采购、制程、精准营销、物流等多个方面提升企业个体的经营效率;② 利
用交易数据、资金流数据和物流数据的分析,对企业信用进行评价,提升企业的融资
能力;③通过大数据联接信息孤岛,使上下游信息传导通畅,提升上下游供需契合度,
降低无效产能;④通过行业内企业信息共享,可以实现企业的分层分级,促进企业间
的并购投资活动,提升产业集中度。
(3)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需要通过项目实施实现跨越式发展
公司是国内首家锦纶聚合及纺丝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的提供商,是国内锦纶工程
技术创新的引领者。公司作为一家专业技术服务商,未来将持续致力于提升化纤行业及
其上下游行业的竞争力。按照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一方面将沿着目前服务的化纤行业
往上下游产业链延伸,以拓展服务范围,另一方面将在传统技术服务手段上叠加大数据、
互联网、物联网等先进服务手段,以增强服务能力。
针对一个大型产业的大数据应用,不仅需要基础数据采集后的存储能力,更为关键
的是需要对大数据的处理能力。本项目的实施,是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升服务手段和
拓展服务范围的重要保障。
2、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的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已对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进行充分讨论分析,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
入规模及效益、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科学论证。经研究论证,上述项目符合公司的整
体业务发展战略,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
(1)大数据已成为国家战略,大数据与各产业融合发展的鼓励政策不断出台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出支持和鼓励大数据与各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2015 年 5
3-3-2-6
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强调要通过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来引领和带
动整个制造业的发展,进而实现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2015 年 8 月,国务院
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着力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
行业创新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 2016 年 3 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出台,纲要明确提出“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探索
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完善大数据产业链”,这意味着国家大数据战
略被写入了十三五规划中,未来将出台更密集的政策利好。公司立足于现有产业,推动
大数据的应用水平,促进大数据的应用创新,符合国家对大数据产业的宏观支持政策。
(2)公司的技术服务商地位和在纺织产业链中的卡位优势,有利于项目的实施
公司作为引领国内锦纶工程技术的专业服务商,与锦纶行业的核心企业长期保持密
切合作。由于专业技术服务商的目标客户是全行业参与者,凭借与行业内优势生产型企
业的密切合作,有能力掌握行业运行现状和发展脉络,也有机会通过对行业核心技术的
把握,成为行业的组织者。
公司作为在纺织产业链上深耕 15 年的专业技术服务商,与纺织产业的制造商和贸
易商不存在竞争关系,业内公信力高,能够成为创新技术、创新理念、创新模式与传统
产业跨界融合的桥梁。
在纺织产业链上,处于中端的合成纤维(主要包括涤纶、锦纶)行业产业集中度较
高。以锦纶行业为例,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锦纶民用长丝生产企业产能约占当年国内锦纶
民用长丝总产能的 60%;而处于后端的纺织面料行业集中度很低,企业众多。公司在产
业链上具备卡位优势,能够通过服务的同行业客户,取得上下游行业的大量数据,为项
目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3)公司通过引进内部人才和谋求外部合作,持续加强大数据方面的人力和技术
储备,为项目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自 2015 年起,公司开始谋求与大数据领军企业的外部战略合作。2015 年 4 月,公
司与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电联行”)签署了《增资扩股
协议》,向金电联行增资 2 亿元,取得金电联行增资后 20%股权。2016 年 3 月,公司与
金电联行出资设立了贵阳三联金电民生产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 8,00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80%。金电联行拥有中国第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信用技术体系,
3-3-2-7
在大数据领域具备深厚的技术底蕴。 目前公司通过与金电联行的合作,已经完成了个
别化纤行业龙头企业的大数据采集和数据拼图示例。
公司正积极引进大数据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更坚实
的基础。
(4)可靠和广泛的的数据源,为项目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长期为锦纶生产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与该行业龙头企业有密切的黏结度。
基于化纤行业对上下游行业的辐射作用,公司通过对化纤企业的数据采集,可以获取较
全面的纺织产业内企业的产销存等个体数据。此外,公司与产业集群效应显著的地方政
府及纺织产业协会一直保持着良好合作关系,并能共享技术合作方金电联行的合作政府
资源,有较可靠的群体数据获取渠道。通过个体数据和群体数据、条数据和块数据、静
态数据和动态数据的多维度叠加,并结合有效的产业垂直数据整合模型,可以产生更有
深度的产品并拓展更广阔的应用场景。
3、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
2015 年以前,我国锦纶行业快速发展,行业产值和销售量持续增加,进而带动了我
国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整体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公司在锦纶工程技术服务领域
取得了优良的市场业绩,承建了多个国内工艺技术领先的锦纶聚合及纺丝工程项目,积
累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具备较强的影响力和市场优势地位。因此,公司不仅
在销售方面实现了快速增长,而且在结算模式上采用了较高比例的预收款结算方式。
2015 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锦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所
放缓,锦纶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面对新的经济环境和市场形势,公司一方面
将坚持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注重研发投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强新工艺及装备
技术的研发,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为了巩固和加强与主要
客户的合作,公司将适当调整结算模式,降低预收款比例。研发的持续投入以及预收款
的减少均增加了公司未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2)公司处于业务扩展的关键时期,需要资金支持
近年来,公司对以大数据为代表的创新技术及其对传统工业、制造业的深刻影响予
3-3-2-8
以了充分关注。公司于 2015 年 4 月设立了面向创新信息产业的北京众成创新信息产业
投资基金,该基金出资 2 亿元参股了大数据公司金电联行,并与其开展了多层次的合作。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正是基于公司在大数据领域的拓展
和积累,并积极寻求大数据技术与纺织行业结合的结果。公司在今后的发展中,将深耕
大数据资源和技术,积极探索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创新技术与大数据的融合与应
用,不断开拓大数据在纺织产业中的应用方式。在强化公司大数据技术能力和应用能力
的同时,也实现公司工程技术服务与大数据技术服务的融合发展和协同效应,提升公司
对纺织产业的理解力和影响力。
目前公司处于业务扩展的关键时期,公司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和一定的资金储
备。
(3)补充流动资金将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自上市以来,公司银行借款余额持续增加。2015 年末公司长短期借款余额合计达
1.95 亿元,较 2014 年末的 5,000 万元增长了 2.9 倍。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
金实力将得到提升,财务稳健性和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将得到加强,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增强投融资能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为公司巩固
行业地位以及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国内最主要的合成纤维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之一,以“交钥匙工程”方式向
客户提供技术资金密集的成套合成纤维生产线。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合成纤维企业提供
包括核心技术方案设计、工程设计、主工艺非标设备设计及制造、技术实施、系统集成、
运营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等在内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要为合成纤
维行业中的锦纶企业提供锦纶聚合及锦纶纺丝项目的工程技术服务。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展
开,是对现有专业技术服务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从向锦纶企业提供工程技术服务拓展到
向整个纺织行业提供信息服务),并且基于公司现有的技术和客户积累。通过本次募集
资金项目实施,公司既扩充了服务领域,也提升了服务手段,并在新的应用领域占据一
定的市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业务规模和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
期发展战略。
3-3-2-9
(三)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自 1999 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化纤工程相关领域的研发和服务工作。目前,公
司已在该领域内积累了丰富的人才储备、技术实力、市场资源和管理运行经验。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向的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属于对当前主营业务的增强和提
升,在人员、技术和市场方面的储备方面不存在障碍。
1、人员与技术储备情况
自 2015 年起,公司开始谋求与大数据领军企业的外部战略合作。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与金电联行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北京三联金电联行大
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 2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金电联行以现
金出资 1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与金电联行签署了《增
资扩股协议》,向金电联行增资 2 亿元,取得金电联行增资后 20%股权。2016 年 3 月,
公司与金电联行出资设立了贵阳三联金电民生产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
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金电联行出资 2,000 万元,占比 20%。
金电联行于 2007 年在北京成立,拥有中国第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信用技术
体系,通过云数据挖掘、云信用计算和云结构服务三大核心技术,实现了信息采集、数
据运用、分析计算和评价结果的高度客观性、智能性和高效性,在大数据领域具备深厚
的技术底蕴。 目前公司通过与金电联行的合作,已经完成了个别化纤行业龙头企业的
大数据采集和数据拼图示例。
2016 年 5 月,公司与北京兮易及其原股东达成协议,以自有资金 4,000 万元对其进
行增资(对北京兮易的出资比例占其增资后的 20%),并于 2016 年 6 月设立苏州三联兮
易工业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贵阳三联金电占注册资本的 65%),
进一步探索化纤纺织企业管理咨询方面的大数据应用。北京兮易成立于 2015 年 2 月,
其构建了国内首个企业核心能力测评平台 CCIAI,基于自有的大数据技术和算法模型,
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核心能力评价、分析和业务流程体系的改善服务及提供在转型阶段的
战略决策、定位和落地策划的全方位服务,服务的行业内标杆客户包括青岛海尔、国美
电器、三一重工、双汇发展等。北京兮易控股股东陈广乾先生曾任海尔集团高级副总裁、
张瑞敏特别助理、海尔集团 CIO,并曾在惠普、IDS 等国际知名公司任职,在企业核心
竞争力管理、业务流程优化和重大项目咨询等方面具有深厚的经验。根据公司与北京兮
3-3-2-10
易于 2016 年 5 月签署的《企业核心能力测评平台授权书》,公司可以在 2016 年 8 月 1
日-2021 年 8 月 1 日间,在纺织产业领域享有企业核心能力测评平台的使用权、开发者
身份权利以及特定著作权申请权。
公司正针对纺织产业大数据的各种应用场景,引进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团
队,以最大可能地挖掘数据价值。
2、市场储备
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锦纶工程市场的技术服务提供商之一,目前的核心业务是通过
向锦纶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方案设计和设备集成服务,最终以“交钥匙工程”形式向客户
交付,在锦纶企业从决策投资到设备投产的每一个环节几乎都扮演核心角色。由于锦纶
工程技术服务中锦纶聚合及纺丝项目的工艺、技术具有连续性,客户通过与发行人多期
项目的合作,相互间形成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客户黏度较高。
目前,中国锦纶行业生产集中度较高,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锦纶民用长丝生产企业产
能约占当年国内锦纶民用长丝总产能的 60%。公司自设立以来已为国内四十多家锦纶生
产企业提供过工程技术服务,与现阶段国内锦纶民用长丝产量排名前十位生产企业中的
八家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客户既是数据源,又是大数据服务的潜在客户。
根据下游市场的需求,锦纶产能继续向东部沿海地区集中;相对集中的锦纶企业也
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并发挥了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在服务各地锦纶企业
的同时,公司与当地政府部门亦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另外,公司为中国化学纤维工
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是锦纶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内少数几家经过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之
一。这些资源将成为大数据项目的市场保障。
纺织产业企业家数多达数十万家,2014 年规模以上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 67,220
亿元。在纺织产业链上,处于中端的合成纤维(主要包括涤纶、锦纶)行业产业集中度
较高,而处于后端的纺织面料行业集中度很低。公司在产业链上具备卡位优势,能够通
过服务的同行业客户,取得下游行业的大量数据,从而能够有效地开拓下游市场客户。
三联虹普所控制的宁波三联金电民生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作为宁波金侯联
盟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般合伙人(GP)的形式负责纤蜂平台的日常组织
和管理。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也为日后行业内其他龙头企业的快速上线提供基础。
纤蜂平台的设立反映了核心企业希望藉由数据分析以满足其向精益制造转变的需
3-3-2-11
求。纤蜂平台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产业服务平台,打破了核心企业的数据瓶颈,将为产业
上下游提供多元化的数据服务。纤蜂平台的建立,将为公司提供紧密的客户群体及广泛
的应用场景,并为数据工厂带来可观的数据业务。该平台将结合以恒逸石化、华鼎股份
等为代表的优质龙头企业内部日常经营数据、三联虹普 DCS 维护服务获取的生产实时数
据、金电联行覆盖全国近 7,000 万家企业征信数据以及二十多个政府部门的外部经济环
境数据,形成针对化纤纺织产业的数据决策支撑体系。
四、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
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
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即期回报。
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
项目未来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业务领域的拓
展。募投项目的实施完成后,公司业务类型和收入、利润来源的多元化有助于提高公司
的总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募投项目建成并正常运营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
将进一步提升。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
进一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填补本次发行对即
期回报的摊薄。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
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
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使用用途和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
金,并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控制,以使募集资金尽快产生经济效益。
3-3-2-12
(三)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已经建立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
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
下,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公司制定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
年)》,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
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及盈利能力
公司自创业板上市后,主营业务得到了较好发展,过去几年形成的行业地位和技术
研发优势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
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
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
和管控风险。
(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
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
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
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
度保障。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
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3-3-2-13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规定,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以下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
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3-2-14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迪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亦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
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
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更新修订,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修订,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
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1 日
3-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