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电广通 编号:临2016-062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12个月本公司曾向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电广通科技有限公司95%的股权,交易金
额为人民币1元;除此之外,本公司未与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关联人发生股权出售类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广
通”)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北京金信恒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目标公司”或“金信恒通”)90%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协议转让给中国电子,工商登记记载的除中电广通以外的目标公司的
其他股东已书面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由北
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6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目标
公司进行评估,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425.88 万元,
上述评估值已经中国电子备案。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交易价格确定
为 1 元人民币。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由于中国电子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国电子或与不
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低
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电子为中电广通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注册资本:1,248,225.199664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
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
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
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
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
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
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中国电子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以提供电子信息技术
产品与服务为主营业务,是中国最大的国有综合性 IT 企业集团。主
营业务分布于新型显示、信息安全、集成电路、信息服务等国家战略
性、基础性电子信息产业领域,核心业务关系国家信息安全和国民经
济发展命脉。目前中国电子拥有二级企业 23 家,控股上市公司 15 家,
员工总数 13 万人
3、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它关系说明
中电广通的非独立董事以及两名监事均为中国电子推荐。
4、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中国电子 2015 年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合
并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4,778,465.19
所有者权益 7,379,493.97
项目 2015年1-12月
主营业务收入 19,819,149.32
净利润 175,074.54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中电广通向中国电子出售所持有的金信恒通 90%的股权。
2、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金信恒通的投资性房产共 6 项,总面积共 9054.57 平方米,其中
一项房产已办理房产证,面积为 5,250.79 平方米,其余房产尚未办理
房产证。
金信恒通的投资性地产共 2 项,总面积为 16,141.93 平方米,其
中 7,057.43 平方米土地已取得土地证,其余土地尚未取得土地证。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纳入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
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业务情况说明
金信恒通无实体经营性业务,其经营收入主要为出租其投资性房
产的收入,且承租方为中电广通控股子公司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
等关联单位。
(二)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金信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科技园区昌盛路 18 号 F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奉明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电
子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制造、销售本企业开
发后的产品(未取得专项审批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修理通信设备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
2、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
北京金信恒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由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1 年 2 月 26 日领取注册号为 110221119626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90 万元,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出资 10 万元。
根据 2004 年 10 月 29 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关
于划转北京金信恒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中电资
【2004】329 号),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将其持有的
金信恒通 10%的股权划归中国电子为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5 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金信恒通
90%的股权转让给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评
估基准日,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金信恒通 90%股权,中国电子
为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工商登记上名义持有金信恒通 10%股权。
截至本次交易前,金信恒通股权比例未发生过变化,且自设立以
来未进行过增资、减资或改制等相关事项。
3、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金信恒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4、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7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3,443.55 3,518.84
所有者权益 -1,525.24 -1,671.09
项目 2016年1-7月 2015年1-12月
营业收入 242.25 200.00
净利润 145.85 -50.24
扣非后的净利润 145.85 -50.24
上述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
5、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公司不存在
为金信恒通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以及金信恒通占用本公司资金等
方面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311-02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7 月 31 日,金信恒通所有者权益评估
值为人民币-425.88 万元,上述评估值已经中国电子备案。经交易双
方协商,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 1 元人民币。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
产基础法。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甲方/转让方: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受让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目标股权:中电广通持有的金信恒通 90%的股权
4、转让价格及支付期限:人民币 1 元,双方同意,乙方应在股
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目标股权转让
价款。
5、本次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目标股权以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
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目标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
有目标股权。
双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目标公司的职工安置及债务重组
事宜,且不改变目标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
6、目标股权的交割:甲方应自乙方支付完毕全部目标股权转让
价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指定专人协助乙方及目标公司向工商登记
机关申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目标公司完成与本次股
权转让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股权交割日。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业务转型,促进公
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及担保事项解除的说明
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即自金信恒通
股权过户完成后将不再纳入中电广通的报表。公司不存在为金信恒通
提供担保、委托金信恒通理财情况,亦不存在金信恒通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情况。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金信恒通将成为中国电子的控股子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权
转让的相关事宜。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会议共有 7 名董事出席,其中关联董事李建军、贺少琨、李福
江、白丽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顾奋玲、徐正伟、赵维健一致同意。
另外,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
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16 年 2 月上市公司向中国电子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电广通
科技有限公司 95%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 元。该项关联交易已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
见。
除此之外,上市公司不存在除日常关联交易以外的其他关联交
易。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相关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五)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