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资料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
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基于独立立场判
断,发表如下意见: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但由于
交易各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且达成的时间尚无法确定,
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
与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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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资料
(此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苏生
陈伟岳
张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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