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 2016-06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
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股份”或“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53768 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具体回
复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贵
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二次反馈意见的回
复》等公告。公司已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2016 年 9 月 21 日、2016 年 10 月 10 日
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
第七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
收到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有
关调整事项的批复。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调整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部分内容进
行了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二次反馈意
见的回复(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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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将根据中
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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