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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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69 股票简称:智光电气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二〇一六年十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贵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6】1785 号)核准,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

券”、“保荐人”或“主承销商”)担任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广州智光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目前已经完成,现将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有关情况向贵会汇报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整体情况

1、智光电气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数量 77,784,61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75%。

2、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

投资者及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

以自有资金认购。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得通过直接或间

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经过对投资者的认购价格和金额进行簿记建档并经贵会同意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对象确定为以下 9 家投资者:

1

获配数量 锁定期限

序号 投资者全称

(股) (月)

1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205,128 12

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205,128 12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794,871 12

4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205,128 12

5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102,564 12

6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205,128 12

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205,128 12

8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71,794 12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989,746 12

合计 77,784,615 -

3、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

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 19.50 元/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4、锁定期:投资者获配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投资

者参与本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

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二、本次发行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过程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并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进行了公告。

2、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并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进行了公告。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

整本次证券发行方案的相关决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并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进行了

公告。

4、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调整本次证券发行方案的相关决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并于 2016 年 4 月 16 日

进行了公告。

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前述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进一步调整本次证券发行方案的相关决议:《关于调整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等,并于 2016 年 6 月 6 日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完成封卷,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取得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6】1785 号文核准。

三、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具体情况

(一)本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

1、发行数量

3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为 77,784,615 股,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

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785 号)中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5,187,239 股新股的要求。

2、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14.42元/股。

发行人于2016年1月4日公告《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该预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年12月28日)与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1月13日)审议通过。在该预案中,本次发行的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20.66元/股。

预案公布后,发行人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对上述预案的发行

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并于2016年3月31日

发布《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的公告》及《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该

预案(修订稿)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6年3月30日)与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4月15日)审议通过。该预案(修订稿)中,将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调整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4.52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15年末总股本316,111,3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

31,611,138.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4

本。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公告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3日。公

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5月3日实施完毕。据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4.52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4.42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申购金额

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

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 19.50 元/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3、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16,799,992.50元,扣除发行费用25,822,246.90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90,977,745.60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

1 110,000.00 106,000.00

云平台项目

2 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 20,000.00 15,680.00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60,000.00 151,68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

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公

司自筹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规的要求对特定投资者的认

购价格和金额进行簿记建档统计后,发行人和广发证券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50 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77,784,615 股,本次发行

的对象为 9 家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总募集资金量为人民币 1,516,799,992.50 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24,599,462.2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492,200,530.22 元,该笔资

金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汇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发行的认购情况及核查情况

5

1、关于《认购邀请书》的发出

发行人与广发证券已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编制了《广

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

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该《认购邀请书》明确规定了发行对象与条

件、认购时间安排、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特别提

示等事项。

广发证券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向与发行人共同确定的发行对象范围内的投资

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邀请其参与本次认购。投资

者名单包括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10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 109 家向智光电气或主承销商表达

过认购意向的投资者,没有超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

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的范围,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为以下五类投资者:

1)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1 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卢洁雯

3 广州市益迅发展有限公司

4 李永喜

5 芮冬阳

6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广州市美宣贸易有限公司

8 韩文

9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 2 期员工持股计划

10 姜新宇

1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主题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

1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 刘勇

15 王卫宏

16 唐弟连

1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18 珠海乾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 陈伟

6

2)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序号 基金机构询价名单 序号 基金机构询价名单

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0 家证券公司

序号 证券公司询价名单 序号 证券公司询价名单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序号 保险询价对象单位名称 序号 保险询价对象单位名称

1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序号 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名单 序号 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名单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 56 刘晖

伙)

2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7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8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4 59 上海通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 林宁

6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1 山东鲁信文化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瑞达信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7 62 深圳市前海天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限合伙)

7

8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3 王敏

9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4 浙江大熊投资有限公司

1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 上海久期量和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北上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11 66 世纪华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7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3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8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9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 上海银邦置业有限公司

16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 池州市东方辰天贸易有限公司

17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 民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 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

19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4

限合伙)

君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

2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5

公司

21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恒兆亿基金管理有限公

22 77 广西睿添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3 78 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合伙)

24 中植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79 歌斐诺宝(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0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 广东东方比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2 何慧清

28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3 新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9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4 上海银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5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6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7 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3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88 北京京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34 金霖 89 深圳尚诚壹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90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6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1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7 浙银伯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2 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8 吴兰珍 93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4 翁仁源

40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 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7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44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99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00 浙江壹加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6 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 101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47 102 周雪钦

深圳市世纪景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48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3

合伙)

4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50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5 上海韬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悦达善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51 106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限公司

5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7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3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8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4 张怀斌 10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55 浙商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认购价格及确定依据

1)申购统计

截至 2016 年 9 月 7 日,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共收到

27 家投资者发出的《申购报价单》,其中 26 家按要求进行申购并按要求足额缴

纳了申购保证金,为有效申购,1 家(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没有按照每档价

格对应的申购金额不低于 16,000 万元的要求进行申购,为无效申购。申购详细

数据见表 1。

表 1:申购簿记数据统计

申购价 申购金 有效申

序 关联 获配金额

发行对象名称 格 额 购金额

号 关系 (元)

(元/股) (万元) (万元)

19.09 26,000 26,000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

1 无 16.00 26,000 26,000 0

14.50 26,000 26,000

2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无 20.57 16,000 16,000 159,999,996.00

3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9.08 16,500 16,500 0

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 20.60 16,000 16,000 159,999,996.00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20.20 23,000 23,000 229,999,984.50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

6 无 20.10 16,000 16,000 159,999,996.00

限公司

9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

7 无 17.60 16,000 16,000 0

20.43 19,700 19,700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

8 无 19.68 19,700 19,700 196,999,998.00

理有限公司

19.19 19,700 19,700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9 无 19.01 16,000 16,000 0

1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无 16.96 18,000 18,000 0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17.02 28,900 28,900

11 无 0

司 14.52 32,000 32,000

19.08 16,000 16,000

1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0

18.02 24,900 24,900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13 无 19.10 16,200 16,200 0

公司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

14 无 20.14 16,000 16,000 159,999,996.00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15 无 17.11 18,000 18,000 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16 无 20.00 16,000 16,000 159,999,996.00

1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 17.00 16,000 16,000 0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 16.90 16,000 16,000

18 无 0

司 15.84 32,000 32,000

19.59 17,300 17,300

19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72,999,983.00

19.16 25,300 25,300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20 无 19.08 16,400 16,400 0

21 周雪钦 无 16.00 16,000 16,000 0

2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9.33 15,200 0 0

2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9.08 16,200 16,200 0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

24 无 17.21 24,100 24,100 0

25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5.35 28,000 28,000 0

19.50 21,400 21,400

2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16,800,047.00

18.02 32,000 32,000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

27 无 18.28 23,600 23,600 0

有限公司

合计 - - 551,100 535,900 1,516,799,992.50

10

2)发行价格及确定依据

发行人和广发证券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统计,

按照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

为 19.50 元/股。综合考虑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量,最终拟定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

为 77,784,615 股。

3、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

本次智光电气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申购阶段的工作后,确定发行价格为

19.50 元/股,发行人及广发证券确定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为 77,784,615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1,516,799,992.50 元。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名单及配售股份数量见

表 2。

表 2:获配明细表

有效申购 有效申购 锁定

序 获配股数

发行对象名称 价格 金额 获配金额(元) 期限

号 (股)

(元/股) (万元) (月)

中船财务有限责

1 20.57 16,000.00 159,999,996.00 8,205,128 12

任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

2 20.60 16,000.00 159,999,996.00 8,205,128 12

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

3 20.20 23,000.00 229,999,984.50 11,794,871 12

限公司

上海光大证券资

4 20.10 16,000.00 159,999,996.00 8,205,128 12

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上海) 20.43 19,700.00

5 资产管理有限公 19.68 19,700.00 196,999,998.00 10,102,564 12

司 19.19 19,700.00

华融国际信托有

6 20.14 16,000.00 159,999,996.00 8,205,128 12

限责任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管

7 20.00 16,000.00 159,999,996.00 8,205,128 12

理有限公司

信诚基金管理有 19.59 17,300.00

8 172,999,983.00 8,871,794 12

限公司 19.16 25,300.00

财通基金管理有 19.50 21,400.00

9 116,800,047.00 5,989,746 12

限公司 18.02 32,000.00

合计 1,516,799,992.50 77,784,615 -

11

4、关于本次发行的关联关系及备案情况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

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最终拟获配的 9 家投资者中,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非私募基金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无需履行备案程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其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

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子公司,其参与配售的相关

产品已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

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5、缴付认股款项情况

2016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及广发证券向贵会报送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初步发行情况报告》,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9.50 元 / 股 ,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为 77,784,615 股 ,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516,799,992.50 元。

2016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和广发证券向获得股份配售资格的上述 9 家认购

对象发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及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16 年 9 月 13 日 15 时止,广发证券的专用收款账户(账号

3602000129201745233)共收到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人民币壹拾伍亿壹仟陆佰柒拾

玖万玖仟玖佰玖拾贰元伍角(¥1,516,799,992.50)。

6、签署认股协议情况

12

在发行结果确定后,发行人与 9 名最终获配的认购对象签订了《广州智光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

至此,本次发行认购工作全部结束。

四、本次发行的验资情况

2016年9月7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保证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7-103号”《广

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截至2016年9月7日12

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广发证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

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602000129201745233的人民币申购资金缴款专户内缴存的

申购保证金共计人民币贰亿叁仟捌佰壹拾万元整(¥238,100,000.00)。

2016 年 9 月 13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7-105 号”《广

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13

日 15 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广发证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第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602000129201745233 的人民币申购资金缴款专户

内缴存的申购款共计人民币壹拾伍亿壹仟陆佰柒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贰元伍角

(¥1,516,799,992.50)。

2016 年 9 月 18 日,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G16003320225

号”《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14 日止,发行

人通过以每股人民币 19.50 元的价格向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77,784,615 股 A

股共筹得人民币 1,516,799,992.50 元,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扣除发行费用

25,822,246.90 元后,净筹得人民币 1,490,977,745.60 元,其中人民币 77,784,615.00

元为股本,人民币 1,413,193,130.60 元为资本公积。

五、本次发行的律师见证情况

13

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进行了全程法律

见证,并出具《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意见书》: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已获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

(二)本次发行的方案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内容,符合

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及《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

定,发行过程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等会议决议规定的条件,且认购对象不超过十名,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最终

获配对象及其产品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了登记备案。

(六)本次发行股票最终获配对象及其产品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

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七)《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合同》等有关法律文

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据此,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结果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评价

广发证券认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

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及申

购过程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

14

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最终拟获

配的 9 家投资者中,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国际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非私募基金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无需

履行备案程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其参与配

售的相关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子公司,其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已按照《证

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广州智光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

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贵会的要求。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

特此汇报!

15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签署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 夏晓辉、 朱煜起

2016 年 10 月 11 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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