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及进展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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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6-051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瑞丰高材;股票代码:

300243)已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发

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2016 年 9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

经公司及有关各方论证和核实,公司正在筹划的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

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0 月 1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

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

延期复牌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一个月内恢复

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

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

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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