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16-077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总额等作部分调整,有助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本次调整情况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方案调整,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我们认为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调整情况,并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前述修订事项的程序
及修订后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修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修订,我们认为公司根
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前述修订事项的程序及修订后的论证分析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修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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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
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修订,我们
认为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进行修订,前述修订事项的程序及修订后的分析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修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与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解除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鉴于原发行对象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石资本元享定增
1号资产管理计划”)自愿退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公司与北京千石创
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石资本元享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签署《解
除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联董事季伟、季维东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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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朱红超 刘正东 方少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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