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10-10 17: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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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16-075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16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监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焕俊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对本议案所有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

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 5 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5 名特定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

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

1

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

报价的情况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

关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数,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5,000 万股(含 5,000 万股),在上述

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送红股、转增股

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的上限。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6. 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限售期限根据《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

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3,657.57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新上高效汽轮机及配套发电设备项目 25,000.00 21,960.30

2 小型燃气轮机研发项目 12,000.00 4,400.00

3 秸秆气化发电扩建项目 5,399.00 4,2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3,097.27 13,097.27

合计 55,496.27 43,657.57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

下,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

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

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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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非

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

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分析报告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分析报告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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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江苏金通

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解除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发行对象进行调整,原发行对象公司实际控

制人季伟、季维东拟委托设立并全额认购的千石资本元享定增 1 号自愿退出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现公司与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石

资本元享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签署《解除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

与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解除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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