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6-075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成新能”)因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发布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其后,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
2016 年 6 月 2 日和 2016 年 6 月 8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的公告》,
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1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其后,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2016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7 月 7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发布了《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重整赛维两公司框架协议的议案》,2016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发布了《关
于签署重整赛维两公司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延期复牌的公告》,并于 2016
年 8 月 9 日、2016 年 8 月 16 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8 月 19 日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6 个月,预计最迟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2016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其后,公司分
别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2016 年 9 月 2 日、2016 年 9 月 9 日、2016 年 9 月 14
日、2016 年 9 月 21 日、2016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2016年9月30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余破字第4-14号
《民事裁定书》和(2015)余破字第5-14号《民事裁定书》,经该院审判委员会
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批准江
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和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其中:
一、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债务清偿方案
(一)现金清偿
1.职工债权
职工债权94,410,861.47元,在易成新能发行股份方案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
的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支付。
2.税款债权
税款债权278,361,972.76元,在易成新能发行股份方案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
的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支付。
3.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普通债权
(1)单笔债权金额小于以及等于20万元的,在易成新能发行股份方案经证
监会审核通过后的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一次性支付。
(2)单笔债权金额在2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按照“20万元+
(债权金额-20万元)×6.62%”的计算方式得出清偿额后,在易成新能发行股份
方案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的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一次性支付。
4.预计债权
预计债权2,468,080,194.20元,按照分别属于的组别以现金进行预留。
(二)股票清偿
对于有财产担保债权和1,000万元以上普通债权,易成新能将向上述债权人
预计增发股票254,697,358股进行清偿。
二、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债务清偿方案
(一)现金清偿
1.职工债权
职工债权2,971,398.59元,在易成新能发行股份方案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的
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支付。
2.税款债权
税款债权36,837,474.21元,在易成新能发行股份方案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
的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支付。
3.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普通债权
(1)单笔债权金额小于以及等于20万元的,在易成新能发行股份方案经证
监会审核通过后的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一次性支付。
(2)单笔债权金额在2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按照“20万元+
(债权金额-20万元)×6.62%”的计算方式得出清偿额后,在易成新能发行股份
方案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的重整计划执行期内以现金一次性支付。
4.预计债权33,526,644.20元,按照分别属于的组别以现金进行预留。
(二)股票清偿
对于有财产担保债权和1000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易成新能将向上述债权人
预计增发股票25,535,523股进行清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正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商讨、研究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事项,并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组织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
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论证此次资产重组方案的合理性,并展开相关
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每5个工作日发布一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