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氏家族成员许荣煌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
定对象。其中,许荣煌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氏家族成员(许丹青
先生之子),前述1名发行对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结合近期国内资本市场、
相关政策和监管环境发生的变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和研究,公
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等事项进行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其
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认可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并同意将上述事
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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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龙 尹荔松 卢北京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