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0 0 0 7 10 证 券 简 称 :天 兴 仪 表 公 告 编 号 :2 0 1 6 -0 5 7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披露了《成都天兴
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天兴仪表(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兴集团”)、宏瓴思齐(珠海)并购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瓴并购”)、平潭天瑞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平潭天瑞祺”)对相关权益变动事项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一、天兴集团关于权益变动事项的说明:
(1)天兴集团本次股份转让行为是否与天兴仪表重大资产重组互为前提
天兴集团本次股份转让行为不与天兴仪表重大资产重组互为前提。
(2)本次股份转让行为预计完成时间
天兴集团正在与有关方协调沟通相关股份质押、冻结的解除事项,在相关股
份质押、冻结解除后,预计标的股份转让工作在两到三周完成。
(3)转让价格定价依据
主要根据对天兴仪表停牌前股票价格的走势并结合对天兴仪表未来发展的
判断,与交易对方协商后确定。
(4)天兴集团与宏瓴并购、平潭天瑞祺是否存在关系
天兴集团与宏瓴并购、平潭天瑞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一致行动人。
二、宏瓴并购关于权益变动事项的说明:
(1)宏瓴并购本次股权转让是否与天兴仪表重大资产重组互为条件
宏瓴并购本次股权转让的完成不以天兴仪表重大资产重组的完成互为条件。
(2)宏瓴并购本次收购股权的锁定期
1、宏瓴并购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自股权转让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
2、如果本次天兴仪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构成重组上市且交易完成,则宏瓴
并购自重组上市交易完成之日起三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天兴仪表股权。
(3)预计转让完成时间
在天兴集团所持天兴仪表股份质押、冻结顺利解除的情况下,预计相关股权
转让工作在三周左右完成。
目前宏瓴并购正在与天兴集团沟通交流相关股份质押、冻结的解除事项,将
在天兴仪表对相关股份质押、冻结解除后开始进行股权转让。
(4)转让价格的定价因素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主要根据天兴仪表停牌前股票价格的走势,并结合未来天
兴仪表可能的发展情况基础上,与天兴集团协商后确定。
三、平潭天瑞祺关于权益变动事项的说明:
(1)平潭天瑞祺本次股份转让行为是否与天兴仪表重大资产重组互为前提
平潭天瑞祺本次股份转让行为不与天兴仪表重大资产重组互为前提。
(2)平潭天瑞祺本次收购股权的锁定期
1、根据相关规定,平潭天瑞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自股权转让完成后 6 个
月内不减持。
2、若本次天兴仪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构成重组上市且交易完成,则平潭天
瑞祺自重组上市成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天兴仪表股权。
(3)本次股份转让行为预计完成时间
在出让方完成解除全部股份质押和解除股份冻结的登记手续后,预计标的股
份转让工作在两到三周完成。
(4)转让价格定价依据
主要根据对该股票未来走势判断及双方谈判结果而定。
(5)平潭天瑞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贝瑞和康股东是否存在关系
1、平潭天瑞祺为有限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普通合伙人深圳宜良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2、平潭天瑞祺有限合伙人之一为高扬,高扬为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平潭天瑞祺相关介绍
平潭天瑞祺是由深圳宜良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
营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资产管理等业务。
平潭天瑞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杜慧杰先生从事中国私募股权基金
投资以及私募股权直接投资工作多年,为行业内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投资人。
(6)平潭天瑞祺是否与广州新价值基金存在关系
平潭天瑞祺与广州新价值基金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一致行动人。
(7)平潭天瑞祺是否与宏瓴思齐(珠海)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存在
关系
平潭天瑞祺与宏瓴思齐(珠海)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
关系,亦不是一致行动人。
特此公告。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