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兴仪表
股票代码:0007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成都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十陵镇
通讯地址:成都市汽车城大道 333 号
邮政编码:61010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九月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
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
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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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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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兴集团 指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天兴仪表 指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10
平潭天瑞祺 指 平潭天瑞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宏瓴并购 指 宏瓴思齐(珠海)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天兴集团与平潭天瑞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本报告书 指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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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成都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十陵镇
法定代表人:李道友
成立时间:1995 年 9 月 22 日
经营期限:1995 年 9 月 22 日至永久
注册资本:7156.025 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09200149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国家指令性计划的特种产品设计与制造,摩托车与汽车配件的生产、加工、非标设
备与金属材料切削机床附件、电工仪器、仪表、工、卡、量、刃具的生产、加工、模具制造、
销售,仪器仪表新技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及技术咨询、工程塑料制品的生产、批发零
售国内贸易业(政策允许的经营范围内),农业项目开发;农副产品(不含粮、棉、油、蚕茧)
的生产、加工、销售;商务服务;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成都市汽车城大道 333 号
邮政编码:610100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瑞安达实业有限公司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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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成都福远投资有限公司 2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国家或地区的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地
长期居留权
成都通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吴进良 男 董事 中国 成都 否 长、深圳品牌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同壮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文武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成都 否 董事长、 成都天兴山田车用
部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道友 男 董事长 中国 成都 否 成都澳兴隆汽车零部件有限
公司董事长
宋锦 男 董事 中国 成都 否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李宝 男 董事 中国 成都 否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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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天兴仪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证券市场整体状
况并结合天兴仪表的发展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持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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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天兴集团与平潭天瑞祺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转让前,
天兴集团持有天兴仪表股份 89,00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8.86%,均为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2016 年 9 月 24 日,天兴集团与宏瓴并购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天兴集团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天兴仪表股份 30,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84%,天兴集
团与宏瓴并购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目前上述股份转让相关股份过户手续尚未完成。本次天兴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天兴仪表股份 15,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92%。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备注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天兴集团 89,002,000 58.86 44,002,000 29.10
2016 年 9 月
24 日天兴集团
与宏瓴并购
宏瓴并购 0 0 30,000,000 19.84 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目
前尚未完成股
份过户手续。
平潭天瑞祺 0 0 15,000,000 9.92
合计 89,002,000 58.86 89,002,000 58.86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权转让后不会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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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拟转让的标的股份上存在多项质押和冻结,信息披露义务
人保证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解除完毕标的股份目前存在的全部质押和冻结状态。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双方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相关方
甲方: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平潭天瑞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
(二)股份转让及转让价款
1、股份转让
甲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5,000,000 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9.92%,以下简称“标的股
份”)转让给乙方(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为甲
方持有的上市公司 15,000,000 股股份及标的股份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与标的
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中国法律法规和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
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将所持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本次股份转让
完成后,乙方将持有上市公司 9.92%股份。
2、股份转让价款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为 5 亿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整),转让价格约为 33.33 元/
股(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3、冻结与质押
鉴于本次拟转让的标的股份上存在多项质押和冻结,标的股份申请过户之前应当完成解除
全部股份质押和解除股份冻结的登记手续。鉴于双方已经就本次股权转让一事进行了长时间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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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甲方为此做好了充分准备,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解除完毕标的股份目前
存在的全部质押和冻结状态。双方确认,标的股份存在的质押和冻结的解除是甲方的主给付义
务之一,若甲方未能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标的股份质押和冻结的解除将构成甲方的违约。
(三)交割与付款
乙方应当按照如下进度分两期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1)第一期:标的股份涉及的质押、冻结全部解除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
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50%,即人民币 2.5 亿元;
(2)第二期: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股份
转让价款的 50%,即人民币 2.5 亿元。
双方同意,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后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所需的全部申请文件,并保证
于乙方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后 3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间的期间为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渡
期间,过渡期间内,如上市公司进行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行为,则
标的股份因前述股利分配产生的孳息应当随同标的股份一并进行转让,由乙方享有。
(四)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在双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签署地的有权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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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天兴仪表股票的情况
2016 年 9 月 2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宏瓴并购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
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天兴仪表股份 30,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84%,
目前上述股份转让相关股份过户手续尚未完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
中交易买卖天兴仪表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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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信
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道友
日期:201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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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二)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与平潭天瑞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股份转让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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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市公司名称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龙泉驿区)成都汽车城大
道 333 号
股票简称 天兴仪表 股票代码 0007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成都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十
称 公司 册地 陵镇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89,002,00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8.86%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减少 15,000,000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9.9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天兴仪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天兴仪表的发展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持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
内继续增持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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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道友
日期:201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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