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矿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10-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盛达矿

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经事前从公司

获得并审阅了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的议案材料,在全面了解相关议案

和事项的具体情况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高管的独立意

我们对《关于聘任王学武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马保

科为公司总工程师兼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梁浩为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合法性。根据王学武、马保科、梁浩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

等,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程序性。聘任上述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王学武、马保科、梁浩的个人履历,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

的企业管理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学武为公司总经理、马保

科为公司总工程师兼副总经理、梁浩为公司副总经理。

1

二、关于公司不再提取维简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维简费计提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该方案

对维简费计提方法进行变更。

三、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遵循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

应收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

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有利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核销不涉及

公司关联方,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赵荣春、严复海、赵元丽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盛达资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