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16-056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光韵达,证券代码:300227)自 2016
年 6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
经进一步明确,该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4 日、2016 年 7 月 8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4、
2016-025),2016 年 7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7),2016 年 7 月 22 日、2016 年 7 月 29 日、2016 年 8 月 5 日、2016 年 8 月 12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8、2016-029、2016-030、
2016-031),2016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6-032),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披露
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申请
继续停牌。2016 年 8 月 27 日、2016 年 9 月 2 日、2016 年 9 月 9 日、2016 年 9 月 23 日,
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0、2016-042、2016-043、
2016-050)。
2016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
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深
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7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随即组织交易相关各
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回复工作,并对《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等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截至本公
告披露之日,回复工作尚在进行之中。
为防止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
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
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