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16-034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
规范性文件要求,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针对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
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议案经公司 2015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7 月 2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说
明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即 2015 年 1 月 21 日——2015 年 7 月 21 日)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6 年 9 月 27 日出具的
《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除下列内幕信息知情人外,
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2015 年 1 月 21 日至 2015 年 7 月 21 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形。前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 买卖方向 变更股数
董事、副总经理、
1 刘波 2015-7-10 买入 18,500
总会计师
董事、副总经理、
2 孟晓东 2015-7-10 买入 30,000
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
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
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总会计师刘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孟晓东先生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票。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部分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对上述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三、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