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来源:上交所 2016-10-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简称:号百控股 证券代码:600640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对方

1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8 南京炫彩互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同方投资有限公司 9 南京光合互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 深圳市天正投资有限公司 10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招商湘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1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5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2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3 杭州思本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 杭州万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独立财务顾问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九月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公司声明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地。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

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书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摘要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电信集团、同方投资、天正投资、招商湘江投资、东

方证券投资、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思本合伙、万卷合伙、顺网科技、文产基

金、炫彩合伙及光合合伙已出具承诺函,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向号百控股和参与本

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

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号百控股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交易对方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

转让其在号百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号百控股董事会,由号百控股董事会代交易对方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锁定;若交易对方未在两个交易日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则交易对方授权号百控股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若号百控股董事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

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交易对方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直接锁定本企业/本单位所持的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承诺所出具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

公司提请各位股东及投资者关注在此披露的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董事会决议公告、重组报告书全文、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披露资料。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天翼视讯 100%的股权、炫彩互动 100%的股权、天翼阅读

100%的股权和爱动漫 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号百控股拟向电信集团、同方投资、天正投资、招商湘江投资、东方证券投资发行

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天翼视讯 100.00%的股权。根据中企华出具的《号百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

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2 号),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标的资产天翼视讯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94,139.15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天翼视

讯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94,139.15 万元。号百控股拟向电信集团、同方投资、天正

投资、招商湘江投资、东方证券投资发行股份 134,352,350 股购买天翼视讯 100%股权,

支付交易对价 194,139.15 万元。

号百控股拟向电信集团、顺网科技、文化基金、炫彩合伙、光合合伙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炫彩互动 100.00%的股权。根据中企华出具的《号百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炫彩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4 号),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炫彩互动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17,321.39 万元。经交

易各方协商确定炫彩互动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17,321.39 万元。号百控股拟以发行

股份方式购买电信集团、顺网科技、文化基金所合计持有的炫彩互动 86.574%的股份,

共发行股份 70,290,532 股,支付交易对价 101,569.82 万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顺网

科技、文化基金、炫彩合伙、光合合伙合计持有的炫彩互动 13.426%的股份,共支付现

4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金 15,751.57 万元。

号百控股拟向电信集团、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思本合伙、万卷合伙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天翼阅读 100.00%的股权,根据中企华出具

的《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天翼阅读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3 号),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天翼阅读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70,592.76 万

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天翼阅读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70,592.76 万元。号百控股拟

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电信集团、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所合计持有的天翼阅读

97.901%的股份,共发行股份 47,827,691 股,支付交易对价 69,111.02 万元;以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万卷合伙、思本合伙合计持有的天翼阅读 2.099%的股份,共支付现金

1,481.74 万元。

号百控股拟向电信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爱动漫 100%的股权,根据中企华出

具的《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天翼爱动漫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1 号),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爱动漫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1,358.89 万元。经交易

各方协商确定爱动漫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1,358.89 万元。号百控股拟向电信集团发

行股份 7,860,823 股购买爱动漫 100%的股权,支付交易对价 11,358.89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天翼视讯、炫彩互动、天翼阅读和爱动漫

100%股权。

本次交易前后,号百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控股股东均为电信集团,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电信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召开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

5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后续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亦将回避表

决。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根据号百控股及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按评估值计算的成交金

额情况,本次交易的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合 是否构成重

项目 上市公司 成交金额 孰高值 占比 备注

计 大资产重组

2015 年末资

368,861.16 209,679.11 393,412.19 393,412.19 106.66% 是

产总额

2015 年末归 超过

属于母公司 254,669.14 209,679.11 393,412.19 393,412.19 154.48% 是 5,000 万

的资产净额 元

2015 年度营

338,098.91 250,495.10 - 250,495.10 74.09% 是

业收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

交易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的审核,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号百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控股股东均为电信集团,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不构成借壳上市。

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号百控股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董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6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分别为 14.58 元/股、14.48 元

/股或 17.13 元/股。经上市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 2015 年度的利润

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股票派发现金 0.26 元(含税),因此本次股份发行底价经除息调

整后分别为 14.56 元/股、14.45 元/股或 17.10 元/股。经各方协商,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

14.4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

或上市公司发生其它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

格将作相应调整。

(二)发行股份数量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20160115)的《号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2 号),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标的资产天翼视讯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94,139.15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天翼视

讯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94,139.15 万元。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20160117)的《号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炫彩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4 号),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炫彩互动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17,321.39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

商确定炫彩互动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17,321.39 万元。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20160116)的《号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天翼阅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3 号),以 2016 年 3 月 31

7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天翼阅读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70,592.76 万元。经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天翼阅读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70,592.76 万元。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20160114)的《号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天翼爱动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1 号),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

准日,标的资产爱动漫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1,358.89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爱动

漫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1,358.89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为: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 现金支付对价)/本次发行的

每股发行价格。

根据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测算,本次交易向电信集团、同方投资、天正投资、

招商湘江投资、东方证券投资、顺网科技、文化基金、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等

10 名交易对方共发行股份约 260,331,396 股(各交易对方获得的股份数量如计算后出现

尾数,则去掉尾数直接取整),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72%。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变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将经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三)现金对价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中顺网科技、文化基金、炫彩合伙、光合合伙合计持有炫彩互动的 13.426%

股权以现金方式支付,根据炫彩互动的交易价格计算,顺网科技的现金支付对价为

7,743.21 万元,文化基金的现金支付对价为 2,815.71 万元,炫彩合伙的现金支付对价为

2,887.28 万元,光合合伙的现金支付对价为 2,305.37 万元。上市公司向炫彩互动股东支

付现金对价合计为 15,751.57 万元。

本次交易中思本合伙和万卷合伙合计持有天翼阅读的 2.099%股权以现金方式支付,

根据天翼阅读的交易价格计算,思本合伙的现金支付对价为 743.34 万元,万卷合伙的

现金支付对价为 738.40 万元。上市公司向天翼阅读股东支付现金对价合计为 1,481.74

万元。

8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四)股份锁定安排

电信集团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号

百控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上述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同方投资、天正投资、招商湘江投资、东方证券投资、顺网科技、文化基金、中文

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前述股份锁定期的

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各方同意根据届时

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五、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重组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交易价格以中企华出具

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被评估企业/股权的净资产账面价值、最终使用的评估方法、评估值、增值率、本

次股权转让比例和交易价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净资产账 最终选取的

序号 标的资产 评估值 增值率 交易价格

面值 评估方法

1 天翼视讯 100%股权 79,320.88 收益法 194,139.15 144.75% 194,139.15

2 炫彩互动 100%股权 58,600.85 收益法 117,321.39 100.20% 117,321.39

3 天翼阅读 100%股权 21,068.36 收益法 70,592.76 235.07% 70,592.76

4 爱动漫 100%股权 2,716.70 收益法 11,358.89 318.11% 11,358.89

合计 161,706.79 393,412.19 143.29% 393,412.19

注 1:天翼视讯、炫彩互动、天翼阅读和爱动漫的净资产账面值为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值率=评估值/净资产账面值-100%。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9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重组将拓宽号百控股的主营业务范围。本次交易前,号百控股的主营业务包括

商旅预订业务、酒店运营及管理业务和积分运营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号百控股将整

合具有协同效应的资源,打造智能文娱平台,提供领先文娱旅游服务,构建泛娱乐休闲

生态圈,通过与原有业务的互补、整合及协同,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和产业结构合理化,

提升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号百控股拟向电信集团、同方投资、天正投资、招商湘江投资、东方证券

投资、顺网科技、文化基金、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等交易对方发行共计

260,331,396 股,按照上述发行股份数进行测算,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持股数及比例 本次交易后持股数及比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电信集团 200,764,934 37.50% 407,061,147 51.16%

实业中心 112,178,462 20.95% 112,178,462 14.10%

电信股份 32,823,936 6.13% 32,823,936 4.13%

同方投资 - - 14,002,739 1.76%

顺网科技 - - 12,503,456 1.57%

天正投资 - - 7,214,183 0.91%

中文在线 - - 5,142,279 0.65%

文化基金 - - 4,546,711 0.57%

招商湘江投资 - - 3,534,004 0.44%

凤凰传媒 - - 2,915,065 0.37%

东方证券投资 - - 2,119,542 0.27%

新华网 - - 2,057,204 0.26%

其他股东 189,597,212 35.41% 189,597,212 23.83%

合 计 535,364,544 100.00% 795,695,940 100.00%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相关业务及资产将进入上市公司,本公司的总资产、净

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都将大幅提高,将进一步增强综合竞力。

10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根据上市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总资产 360,367.95 587,158.10

总负债 53,148.06 132,445.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54,630.53 402,123.11

营业收入 123,981.43 242,390.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53.34 7,017.84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财务指标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资产负债率 14.75% 22.56%

毛利率 14.57% 19.56%

流动比率 4.74 3.46

速动比率 4.62 3.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9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53% 1.75%

注 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注 2: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注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 5: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注 6:全面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有关批准,取得批准前本次重组方案不得实施。本次

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列示如下: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3、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天翼视讯、炫彩互动、天翼阅读股东会和爱动漫股东已审议

11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并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同意全体股东将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号百控股;

4、国务院国资委已完成对天翼视讯、炫彩互动、天翼阅读和爱动漫资产评估报告

的备案;

5、本次交易方案和本报告书摘要已经号百控股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须履行的程序

1、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2、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中所涉及的炫彩互动 8%的股权转让尚需取得文化基金上级主管单位的

同意;

4、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批准前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重组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

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八、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人 承诺摘要 承诺内容

(1)本人保证本次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上市公司 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号百控股拥有权

全体董 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真实、准确、

1. 事、监事、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号百控股董事会,由号百控股董事会代本人

完整

高级管理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人员 定申请的,本人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本人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的,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真实、准确、

2. 上市公司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完整

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履行法定程 (1)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

3. 上市公司

序完备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

12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承诺人 承诺摘要 承诺内容

合规性及提 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交法律文件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事项拟提

有效性的说 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

明 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以下情

形:

(1)本次交易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关于《发行 (3)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管理办法》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4. 上市公司

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的承诺函 (5)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决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1)本公司/本人保证最近三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上市公司

或仲裁。

及其董 最近三年内

(2)本公司/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5. 事、监事 未受处罚、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及高级管 调查

(3)本公司/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

理人员

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上市公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及其董 不存在不得

的如下情形:(1)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6. 事、监事 参与重大资

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2)最近 36 个月内曾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及高级管 产重组

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理人员

任。

不存在为控 本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助或者担保、

股股东及其 借款等情形;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对本公司的负

他关联方提 债、未解除本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其

7. 上市公司

供担保或资 他情形;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者其他关

金、资产被 联方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不存在重

占用等情形 大偿债风险或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

关于书面版

本申请文件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报送的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8. 上市公司 与电子版本

资产重组的申请文件的书面版本与电子版本内容完全一致。

申请文件一

为了保护号百控股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承诺方现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保证号百控

保持上市公

9. 控股股东 股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并具体承诺如下:

司独立性

1、人员独立

(1)保证号百控股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13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承诺人 承诺摘要 承诺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在号百控股专职工作,不在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号百控股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号百控股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

体系和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2、资产独立

(1)保证号百控股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号百控股的资产全部处于号

百控股的控制之下,并为号百控股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单位及本单

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号百控股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号百控股的资产为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

务违规提供担保。

3、财务独立

(1)保证号百控股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号百控股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

管理制度。

(3)保证号百控股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

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号百控股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号百控股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号百控股依法独立纳税。

4、机构独立

(1)保证号百控股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

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号百控股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

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号百控股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

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

(1)保证号百控股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

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号百控股的关联

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依法进行。

6、保证号百控股在其他方面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

立。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单位愿意承担因违

反上述承诺给号百控股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

的费用支出。

(1)本单位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号百控股相应附属公司将作为

本单位下属相应从事本次重组业务(即《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约定的视

频业务、游戏业务、阅读业务以及动漫业务,下同)的唯一运营实体,

避免与上市

本单位自身不再经营与本次重组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并将促使本单

10. 控股股东 公司同业竞

位附属公司(不包括号百控股及其附属公司)亦不会经营与本次重组业

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但本单位与号百控股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本单位或本单位附属公司获得的商业机会(以下简称“业务机

会”)被认定与号百控股或其附属公司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

14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承诺人 承诺摘要 承诺内容

业竞争的,本单位将及时通知或促使本单位附属公司通知号百控股,向

号百控股提供上述业务机会。如号百控股在收到通知后 30 日内或双方

同意的其他期限内未通知本单位或本单位附属公司,则应视为号百控股

已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权,本单位可以自行从事、发展、经营该等

业务。

(3)为避免本单位及本单位附属公司的现有业务与本次重组业务发生

同业竞争,对于本次重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且暂时无法在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时转入号百控股的现有业务,本单位承诺将 (i) 托管给号百控股,

并在无法转入号百控股的情形消失后按照号百控股的要求依法转让给

号百控股;(ii)终止业务;或者(iii)向第三方转让业务等其他方式予以

解决。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单位及本单位附属公司将不会新增

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与本次重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单位及

本单位附属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及处置,将不会违反本协议所确定的原

则,亦不会导致本单位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所承担的义务,并且,在任

何情况下,不会对号百控股的资产状况、业务经营以及发展前景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

(5)尽管有《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其它约定,就号百控股受托管理

的本单位或本单位附属公司经营的现有业务,在号百控股提出要求时,

并且在受托管理的现有业务符合号百控股业务发展需要时,本单位有义

务配合号百控股将该等业务转入号百控股。

(1)在本次交易后、本承诺方作为号百控股的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

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号百控股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包括标的公司,

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并将促使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

(不含号百控股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下同)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号百控

股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就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

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与号百控股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之间将来无法避

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其

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合

法、公允、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及本承诺方及号百控股公司章程及内部规则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

减少与规范 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如需)。本承诺方

11. 控股股东

关联交易 保证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通过与号百

控股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号百

控股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2)本承诺方承诺不利用号百控股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号百控股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本承诺方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号百控股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

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号百控股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向本承诺方及本承诺

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资金支持。

(4)如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因未履行上述

承诺而给号百控股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造成损失,由本承诺方承担赔偿

责任。

控股股东 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机构/本人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不存在不得

及其董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不得参与

参与重大资

12. 事、监事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如下情形:(1)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产重组情形

及高级管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2)最近 36 个月内

的承诺函

理人员 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15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承诺人 承诺摘要 承诺内容

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或

经济组织(不含号百控股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下同)不存在以借款、

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号百控股或标的公司资

不存在关联 金、资产的情形,并保证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

13. 控股股东 方担保及资 织不会以任何形式对号百控股或标的公司进行非经营性资金、资产占

金占用 用。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或

经济组织不存在由号百控股进行担保的情形,并保证不会由号百控股为

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本企业/本单位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企业/本单位保证向号百控股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

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

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企业/本单位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企业/本单位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5)本企业/本单位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号

真实、准确、百控股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

14. 交易对方

完整 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

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号百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号百控股董事会,由号百控股董事会代本企业/本单位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锁定;若本企业/本单

位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则本企业/本单位授权号百控股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报送本企业/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若号

百控股董事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报送本企业/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企业/本单位授

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直接锁定

本企业/本单位所持的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企业/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企业/本单位保证已经依法履行了对交易标的公司的出资义务,

所持交易标的公司股权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均已按时足额出资到位,不存

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

重组交易标 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交易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的股份不存 (2)本企业/本单位保证所持交易标的公司的股权不存在由他人代为持

15. 交易对方

在限制或禁 有的情况。

止转让情形 (3)本企业/本单位依法拥有该等股权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占有、

使用、收益及处分权;本企业/本单位保证所持有的交易标的公司的股

权为本企业/本单位实益合法拥有,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协议或者类

似安排,或替他人持有或为他人利益而持有的情形,所持股权所含的表

16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承诺人 承诺摘要 承诺内容

决权、收益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性安排;本企业/本单位所持交易标的公

司的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

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等影

响本次交易的情形,本企业/本单位保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

不限于修改或终止《增资协议》),以确保所持交易标的公司的股权不存

在被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协议、承诺或安排,确保将所持有的交易标

的公司股权变更至号百控股名下。

(4)本企业/本单位保证所持有的交易标的公司股权为权属清晰的资

产,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办理该等股权过

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的情况,本企业/本

单位承诺将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该等股权的权属转移手续。

(5)本企业/本单位保证在将所持交易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号百控

股名下前,交易标的公司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

担保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的行为。

如确有需要进行与签署事项相关的行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前提下,须经号百控股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对中文在线副总经理宋洁通报批

评外,其他各交易对方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最近五年内,本企

业/本单位以及本企业/本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形:

(1)受过与中国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存在涉及与

最近五年未

交易对方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受处罚、最

16. 及其主要 (2)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近五年诚信

管理人员 (3)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情况说明

纪律处分,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况。

(4)除上述三项外,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

违法行为。

(1)本单位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号百控股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

单位名下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

份。

(2)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号百控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股份锁定期

17. 控股股东 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

及相关安排

次交易发行价,本单位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号百控股股份锁定期自动延

长至少 6 个月。

(3)如监管规则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

锁定有其他要求的,将按照监管规则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执行。

(1)本单位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 (2)本单位及本单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相关

18. 电信集团 内幕交易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说明 查的情形;

(3)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号百控股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号百控股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

股份锁定期

190. 交易对方 企业名下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

及相关安排

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

17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承诺人 承诺摘要 承诺内容

份。

(2)如监管规则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

锁定有其他要求的,将按照监管规则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执行。

(1)本企业与号百控股、电信集团及其关联方、参与本次重组的中介

机构无关联关系。

关于不存在 (2)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

内幕交易、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20. 交易对方 与相关方不 (3)本企业及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相关

存在关联关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系的说明 查的情形。

(4)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号百控股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公司保证将及时向号百控股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为

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号百控股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

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

关于提供资 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

21. 标的公司 料真实、准 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确、完整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5)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人严格按照《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规定》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重组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

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

摘要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

组的进展情况。

(二)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程序及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在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的临时股东大会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

18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东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还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

投票权的权益。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等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已获得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先认

可,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均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

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公司股东

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方式行使表决权。此外,公司将聘请独立财

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股份锁定的承诺

电信集团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号百控股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单位名下

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

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号百控股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本单位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号百控股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至少 6 个月。

同方投资、天正投资、招商湘江投资、东方证券投资、顺网科技、文化基金、中文

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等交易对方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号百控股股份,自该等

股份登记至本企业名下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

如监管规则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前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

有其他要求的,各方同意将按照监管规则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要求执行。

19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五)业绩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中,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

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组交易对方电信集团承诺若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个

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度,暂定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如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利润补偿期间顺延)无法实现承诺净利润数,电信集

团需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以其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

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股份补偿不足的部分将以现金进行补偿。

(六)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15 年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0864 元/股。由于本次拟注

入的互联网文娱资产盈利能力较强,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

薄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上市公司 2015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审众环审字(2015) 021701

号)和上市公司一年一期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众环专字(2016) 022421 号),假设本

次重组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完成,则本次重组对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上半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影响情况对比如下: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备考数 交易前 备考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353.34 7,017.84 4,625.25 9,239.11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9 0.09 0.12

因此本次重组将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提升上市公司股东回报。本次重组

实施完毕当年,若公司经营业绩同比未出现重大波动,且无重大的非经营性损益,则预

计本次重组不存在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况。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就其对本次交易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保证并承诺:

“本企业/本单位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

20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向号百控股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

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

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为

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本企业/本单位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号百控股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企业/本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

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号百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

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号百控股董事会,由号百控

股董事会代本企业/本单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请锁定;若本企业/本单位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则本企业/本单位授权

号百控股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报送本企业/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若号百控股董事会未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报送本企业/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本企业/本单位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直接锁定本企业/本单位所持的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企业/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

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21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本次交易尚须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2、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中所涉及的炫彩互动 8%的股权转让尚需取得文化基金上级主管单位的

同意;

4、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

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且方案的实施尚须满足多项条件,本次交易的

时间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因为以下事项的发生而面临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1、尽管本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存在

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

的风险。

2、上市公司在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的 6 个月内需发

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若无法按时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则本次交易存在被取消的风

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交

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上述情形均可能导致本次交易面临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如果本次交易需重

新进行,则交易将面临重新定价的风险。

22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三)标的资产评估值增值较大的风险

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中企华出具

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2 号、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4 号、中企华

评报字(2016)第 1273-03 号、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1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对天翼视讯、炫彩互动、天翼阅读和爱动漫均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最终选择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标的资产的评估、作价

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标的资产 2016 年 3 月 31 日账面价值 评估值 评估增值率(%)

1 天翼视讯 100%股权 79,320.88 194,139.15 144.75%

2 炫彩互动 100%股权 58,600.85 117,321.39 100.20%

3 天翼阅读 100%股权 21,068.36 70,592.76 235.07%

4 爱动漫 100%股权 2,716.70 11,358.89 318.11%

合计 161,706.79 393,412.19 143.29%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393,412.19 万元,较账面值增值

231,725.41 万元,增值率为 143.29%。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严格

执行了评估相关规定,但由于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

限制,如果假设条件发生预期之外的较大变化,可能导致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

符的情形。

(四)标的资产盈利补偿风险

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电信集团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

协议,若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无法达到预定的业绩目标,则

电信集团需要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股份补偿不足的部分将

以现金补偿。

该业绩承诺系基于标的公司目前的运营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作出的综合判断。若盈

利预测补偿期内,标的公司因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变化,经营业绩

受到影响,则标的公司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

业绩和盈利水平造成影响。

23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五)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虽然上市公司已经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就电信集团的业绩补

偿义务进行了明确、可行的约定,并就股份锁定期进行了严格安排,但如果电信集团届

时无法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标的公司业绩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中的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视频、游戏、阅读和动漫为主要形式的互联

网文娱内容的创作、发行和运营,具有产品更新换代快、用户偏好转换频率较高等特点。

受标的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市场认可程度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未来标的公司提供的产

品能否得到市场的认可、用户体验度是否良好等因素都将直接影响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拥有稳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标的资产保持行业领先优势的重要保障。标的公司

目前的核心人员团队较为稳定。未来如果标的公司无法对核心团队进行有效激励,则可

能会影响其核心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甚至造成核心人员的流失。

(三)与业务合作伙伴的合作风险

标的公司在开发运营网络视频与网络游戏推广平台、数字阅读平台以及整合分发动

漫画产品的过程中,需要与其他业务合作伙伴紧密合作。在网络视频推广方面,天翼视

讯与优质的内容提供方保持合作;在网络游戏分发方面,炫彩互动利用自身丰富的互联

网游戏推广经验并与其他推广渠道合作,分发了多款其他游戏开发商的产品;在数字阅

读平台方面,天翼阅读从内容合作伙伴处引入优秀的书籍内容;在整合分发动漫画产品,

爱动漫运营“画客”原创平台需要聚合大批优秀的原创作者,同时通过合作方版权转授

的方式积累了优质的版权作品。虽然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上述合作伙伴始终保持了良

好的合作关系,未发生重大的纠纷或争议,未来如果标的公司无法与上述合作伙伴就合

作方式等方面达成一致,或者在合作过程中发生重大的纠纷,且无法得到妥善处理,将

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4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四)行业监管风险

标的公司所在的文化娱乐行业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特殊行业,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

监管。随着技术的持续创新,视频、游戏热点内容和展现形式、数字阅读方式等的不断

升级,相应的法律实践和监管要求也在不断发展。若国家对视频、游戏、阅读、动漫的

行业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标的公司所涉及的互联网文娱内容的创作、发行和运营业

务未能及时获得新的批准或许可,未能持续拥有已经获得的相关批准和许可或者无法满

足行业主管部门的新监管要求,则标的公司将可能面临前期投资的损失或受到行政处罚,

将会对其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网络游戏上线运营前必须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前置审

批。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 51 号)、《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和《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国内网络游戏产

品在上线运营三十日内应当按规定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截至本报告书

摘要出具之日,炫彩互动部分游戏产品的版号和文化部备案程序还在办理之中。如炫彩

互动部分游戏未能及时完成备案,则可能对其运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文娱产业战略重要性的提升,多项产业发展政策的出台,以及

国内文化娱乐消费需求的增长,我国互联网文娱产业景气度维持高位,从业者众多。同

时,近期互联网文娱相关行业内并购交易多发,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与互联网文娱行业相

关公司进入到该行业内,市场竞争状况更为激烈。

未来若竞争激励程度持续加剧,将影响包括标的公司在内的行业平均盈利水平,标

的公司能否顺应行业发展的潮流,不断研发、推出有竞争力的互联网文娱类产品具有一

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对标的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及市场地位

带来不利影响。

(六)标的公司日常经营中的知识产权侵权或被侵权风险

标的公司在创作、发行和运营视频、游戏、文学和动漫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片、声

音、动作、文字、技术等各种知识产权相关的内容,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游戏版权、

注册商标、专利技术等多项知识产权。标的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是其核心竞争力的重

要体现。尽管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遵守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既注意保护自身

25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的知识产权,也严格杜绝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发生,但如果标的公司遭遇与知识产权相

关的诉讼、纠纷或索赔,或者标的公司自身知识产权受到不法侵害,可能会影响其市场

声誉,并对业务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七)互联网系统安全性风险

标的公司提供的相关内容服务需通过互联网才能实现,相关运营需要稳定和优质的

网络,这与公司网络服务器的稳定性、软硬件效率以及互联网服务安全性密切相关,其

客观上存在网络设施故障、软硬件漏洞及黑客攻击等可能性而导致公司软硬件系统损毁、

运营服务终端和用户数据丢失的风险,进而降低用户的体验。如果标的公司不能及时发

现并阻止类似风险的发生,将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运营服务造成负面影响。

虽然标的公司对信息安全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但无法完全避免上述风险。

此外,如果标的公司的服务器所在地区发生地震、洪水、火灾或其他难以预料及防范的

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标的公司所提供的运营服务也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八)炫彩互动未能成功取得网络出版的相关资质的风险

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炫彩互动需就其正在运营的互联网手

机游戏下载和推广平台业务取得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

证》。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之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于 2016 年 9 月 2 日签发了

《 关 于 同 意 炫 彩 互 动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从 事 网 络 出 版 服 务 的 批 复 》( 新 广 出 审

[2016]1639 号),炫彩互动尚在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领取工作。若炫彩互动

无法顺利申领相关的经营资质,可能使得相关标的资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进而给本公

司业务经营带来相应风险。

(九)政府补助风险

标的公司因从事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务而在报告期内获得政府补助,天翼视讯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分别确认政府补助收益为 2,280.97 万元、849.38

万元及 161.99 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0.59%、21.87%及

7.88%;炫彩互动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分别确认政府补助收益为 873.34

万元、332.10 万元及 503.54 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5.06%、

9.73%及 15.47%;天翼阅读 2014 年未确认任何政府补助收益,其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分别确认政府补助收益 195.00 万元及 529.72 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26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润的比例为-7.67%及 1,319.07%;爱动漫 2014 年未确认任何政府补助收益,其 2015 年

度及 2016 年 1-6 月分别确认政府补助收益 50.00 万元及 1.00 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70%及 0.34%。

虽然各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不依赖于上述政府补助,但如果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改

变,存在其因政府补助收入减少而影响利润水平的风险。

(十)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风险

报告期内,天翼视讯持有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

务局及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

《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

知》,并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于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均享受 12.5%的减

半征收所得税优惠,2016 年 1 月起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然而,天翼视讯的《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即将到期,尽管天翼视讯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并已提交重新认定

的申请,但能否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天翼视讯不能取

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而对其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不

利影响。

炫彩互动持有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与江苏省地

方税务局于 2015 年 7 月 6 日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的有关规定,炫彩互动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免缴企业所得税,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若炫彩互动享受的该等

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在炫彩互动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炫彩互

动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炫彩互动将无法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而对其

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天翼阅读持有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

税务局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 2014 年起至 2016 年,

天翼阅读享受企业所得税 15%的优惠税率。若未来国家调整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在

天翼阅读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天翼阅读不能被持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天翼阅读将无法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而对其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7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和管理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天翼视讯、炫彩互动、天翼阅读、爱动漫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号百控股将整合具有协同效应的资源,打造智能文娱平台,提供领先文娱旅游

服务,构建泛娱乐休闲生态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及业务规模等均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其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持续增强。但短期内,仍需尽快统筹制定发展战略、

合理安排核心管理团队、有效规划业务协同等多方面工作。若上市公司管理层未较好把

握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及业务协同,本次重组后的整体协同效应将受到影响。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增关联交易的风险

本次重组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因标的资产注入后

导致合并范围扩大将新增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审议机制,确

保关联交易履行相关程序审议,并保证作价的公允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电信集团已出

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国家法

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依法与上市公司签订规

范的关联交易合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将收购盈利能力较好、未来成长空间较大的标的资产,有利于提高本公司

整体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根据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结果,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增加,本公司每股收益将增厚。尽管如此,如出现互联网文娱行业重大监管变化或

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等极端情况,在本公司总股本增加的情况下,将由于业务未

能按相应预期幅度增长或业务整合出现不确定性,存在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下降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价波动的风险

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

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各种

28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针

对上述情况,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具备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

本公司一方面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

息;另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积极

拓展市场,提高盈利水平。

四、其他风险

本次交易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29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 4

重大风险提示 ......................................................................................................................... 22

目 录 ..................................................................................................................................... 30

释 义 ..................................................................................................................................... 31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34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34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35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36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4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45

六、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45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46

30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

本报告书摘要 指

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重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

组报告书、报告书 交易报告书(草案)》

号百控股、上市公司、本

指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标的公司 指 天翼视讯、炫彩互动、天翼阅读、爱动漫

天翼视讯 指 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

炫彩互动 指 炫彩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天翼阅读 指 天翼阅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爱动漫 指 天翼爱动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拟 天翼视讯100%股权、炫彩互动100%股权、天翼阅读100%股权、

购买资产 爱动漫100%股权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同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天正投资有限公

司、招商湘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炫彩互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光合互

交易对方 指

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思本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万卷投资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电信集团 指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电信股份 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同方投资 指 同方投资有限公司

天正投资 指 深圳市天正投资有限公司

招商湘江投资 指 招商湘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1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东方证券投资 指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文化基金 指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顺网科技 指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炫彩合伙 指 南京炫彩互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光合合伙 指 南京光合互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文在线 指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凤凰传媒 指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网 指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思本合伙 指 杭州思本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万卷合伙 指 杭州万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 号百控股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标

重组、本次重组 的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若本次交易于 2016 年完成,则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盈利预测补偿期 指

若本次交易未能于 2016 年完成,则起始年度相应顺延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

定价基准日 指 基准日为号百控股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董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

本次重组协议中交易各方共同以书面方式确定的本次交易标的

交割日 指

资产进行交割的日期

评估基准日 指 2016 年 3 月 31 日

过渡期 指 本次交易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企华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文化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32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中国证券

《重组管理办法》 指

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7 号)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重组若干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33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贯彻国家“十三五”规划和“双创”精神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十三五”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实施网络强

国战略,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实施‘互联网+’

行动计划”,“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信息经济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电信集团积极响应党中

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基础电信业务发展的同时,着力把握网络信息产业变革发展

的机遇,深化企业战略转型,以结构调整和业务创新推动企业提质增效。本次重组将充

分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加速整合电信集团互联网文娱业务板块,实现多维度协同并积极

推动价值链布局与延伸发展,放大国有资本在互联网领域的影响力,进一步实现国有资

产的保值增值。

(二)创新业务板块注入上市公司,打造智能文娱平台

号百控股作为电信集团下属的唯一 A 股上市公司,在继续发展现有主营业务的同

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整合电信集团内部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为全体股东创

造价值。本次重组将电信集团下属互联网文娱相关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进一步推动

电信集团创新业务板块的发展,有利于增强号百控股综合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益、实现

可持续发展,对电信集团加速推进资源整合、深化企业战略转型具有重大意义。

(三)电信集团互联网文娱板块整合的客观需要

电信集团依托资源能力和移动用户规模等优势,通过基地模式培育、公司化独立运

营,使互联网文娱业务实现了较快的发展。在基础通信市场趋于饱和,存量争夺日趋激

烈,文娱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电信集团互联网文娱业务原有发展模式面临挑战,尤

其是在互联网文娱行业跨媒介运营、泛娱乐、泛 IP 的发展趋势下,现有产品结构与运

营模式将面临较大挑战。通过借助资本市场力量,电信集团将进一步通过战略转型和业

务创新实现提质增效和持续发展,加速发展互联网文娱业务,推动业务整合并优化产业

布局。

34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四)上市公司亟待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

号百控股的主营业务包括商旅预订业务、酒店运营及管理业务和积分运营业务。随

着在线旅游市场整合的加速与市场集中度的提升,上市公司商旅预定业务收入下滑,利

润空间变窄;此外,受行业周期影响,上市公司酒店业务增长动力不足。在此背景下,

号百控股一方面要通过调整经营策略,提升内部管理效率,积极应对经营环境的变化和

行业竞争;另一方面要探索创新公司定位和发展战略,调整业务结构,通过整合相关移

动互联网类业务,谋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增强号百控股整体竞争力,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

本次重组有利于号百控股完善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及增强整体竞争实力,

互联网文娱类业务的注入有利于公司估值的提升。本次重组后,号百控股的资产规模、

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号百控股将通过整合相关互联网文娱类业务,加速实现“互

联网+”的业务转型,持续提升其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二)实施专业化整合,打造智能文娱平台

本次交易可实现电信集团资源优化配置,加快互联网文娱产业整合。本次重组完成

后,号百控股将整合具有协同效应的互联网文娱业务资源,打造智能文娱平台,提供领

先文娱旅游服务。本次交易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创新管理体制、深化

专业化整合。

(三)激发协同效应,实现联动发展,构建泛娱乐休闲生态圈

本次重组将打造电信集团创新业务板块的统一会员平台。本次重组完成后,号百控

股将以标的公司的应用端为入口汇聚客流,打通用户数据和会员信息,充分利用电信集

团客户群的优势,创新线上线下、跨媒介、多场景的文娱商旅消费模式。此外,号百控

股也将打通 IP 在视频、游戏、阅读和动漫领域之间的跨平台合作的壁垒,构建泛娱乐

休闲生态圈,催生创新动能,加速业绩增长。

35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和作价

本次交易方案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公司与电信集团、同方投资、天

正投资、招商湘江投资、东方证券投资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就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天

翼视讯 100%股权相关事宜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并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签

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与电信集团、顺网科技、文化基金、炫彩

合伙、光合合伙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就发行及支付现金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炫彩互动 100%

股权相关事宜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并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议》;与电信集团、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思本合伙、万卷合伙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就发行及支付现金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天翼阅读 100%股权相关事宜签署了《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与电信集团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就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

爱动漫 100%股权相关事宜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并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签

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如下: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电信集团、同方投资、天正投资、

招商湘江投资、东方证券投资、顺网科技、文化基金、炫彩合伙、光合合伙、中文在线、

凤凰传媒、新华网、思本合伙、万卷合伙。

2、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电信集团、同方投资、天正投资、招商湘江投资、东方证券

投资持有的天翼视讯 100%的股权,电信集团、顺网科技、文化基金、炫彩合伙、光合

合伙持有的炫彩互动 100%的股权,电信集团、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思本合

伙、万卷合伙持有的天翼阅读 100%的股权,电信集团持有的爱动漫 100%的股权。

3、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

36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构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号百控股拟向电信集团、同方投资、天正投资、招商湘江投资、东方证券投资发行

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天翼视讯 100.00%的股权。根据中企华出具的《号百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

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2 号),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标的资产天翼视讯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94,139.15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天翼视

讯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94,139.15 万元。号百控股拟向电信集团、同方投资、天正

投资、招商湘江投资、东方证券投资发行股份 134,352,350 股购买天翼视讯 100%股权,

支付交易对价 194,139.15 万元。

号百控股拟向电信集团、顺网科技、文化基金、炫彩合伙、光合合伙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炫彩互动 100.00%的股权。根据中企华出具的《号百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炫彩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4 号),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炫彩互动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17,321.39 万元。经交

易各方协商确定炫彩互动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17,321.39 万元。号百控股拟以发行

股份方式购买电信集团、顺网科技、文化基金所合计持有的炫彩互动 86.574%的股份,

共发行股份 70,290,532 股,支付交易对价 101,569.82 万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顺网

科技、文化基金、炫彩合伙、光合合伙合计持有的炫彩互动 13.426%的股份,共支付现

金 15,751.57 万元。

号百控股拟向电信集团、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思本合伙、万卷合伙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天翼阅读 100.00%的股权,根据中企华出具

的《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天翼阅读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3 号),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天翼阅读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70,592.76 万

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天翼阅读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70,592.76 万元。号百控股拟

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电信集团、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所合计持有的天翼阅读

97.901%的股份,共发行股份 47,827,691 股,支付交易对价 69,111.02 万元;以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万卷合伙、思本合伙合计持有的天翼阅读 2.099%的股份,共支付现金

1,481.74 万元。

37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号百控股拟向电信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爱动漫 100%的股权,根据中企华出

具的《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天翼爱动漫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1 号),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爱动漫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1,358.89 万元。经交易

各方协商确定爱动漫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1,358.89 万元。号百控股拟向电信集团发

行股份 7,860,823 股购买爱动漫 100%的股权,支付交易对价 11,358.89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交易 支付现 股份对价

序 拟转让标的资产及其持 评估值

交易对方 对价 金对价 发行数量

号 股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股)

天翼视讯 80.00%的股权 155,311.32 155,311.32 - 155,311.32 107,481,882

炫彩互动 65.574%的股

76,932.33 76,932.33 - 76,932.33 53,240,365

1. 电信集团

天翼阅读 77.197%的股

54,495.49 54,495.49 - 54,495.49 37,713,143

爱动漫 100.00%的股权 11,358.89 11,358.89 - 11,358.89 7,860,823

2. 同方投资 天翼视讯 10.42%的股权 20,233.96 20,233.96 - 20,233.96 14,002,739

3. 天正投资 天翼视讯 5.37%的股权 10,424.50 10,424.50 - 10,424.50 7,214,183

招商湘江投

4. 天翼视讯 2.63%的股权 5,106.64 5,106.64 - 5,106.64 3,534,004

东方证券投

5. 天翼视讯 1.58%的股权 3,062.74 3,062.74 - 3,062.74 2,119,542

6. 顺网科技 炫彩互动 22%的股权 25,810.71 25,810.71 7,743.21 18,067.49 12,503,456

7. 文化基金 炫彩互动 8%的股权 9,385.71 9,385.71 2,815.71 6,570.00 4,546,711

8. 炫彩合伙 炫彩互动 2.461%的股权 2,887.28 2,887.28 2,887.28 - -

9. 光合合伙 炫彩互动 1.965%的股权 2,305.37 2,305.37 2,305.37 - -

天翼阅读 10.526%的股

10. 中文在线 7,430.59 7,430.59 - 7,430.59 5,142,279

11. 凤凰传媒 天翼阅读 5.967%的股权 4,212.27 4,212.27 - 4,212.27 2,915,065

12. 新华网 天翼阅读 4.211%的股权 2,972.66 2,972.66 - 2,972.66 2,057,204

13. 思本合伙 天翼阅读 1.053%的股权 743.34 743.34 743.34 - -

14. 万卷合伙 天翼阅读 1.046%的股权 738.40 738.40 738.40 - -

合计 393,412.19 393,412.19 17,233.31 376,178.88 260,331,396

38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号百控股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董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分别为 14.58 元/股、14.48 元

/股或 17.13 元/股。经上市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 2015 年度的利润

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股票派发现金 0.26 元(含税),因此本次股份发行底价经除息调

整后分别为 14.56 元/股、14.45 元/股或 17.10 元/股。经各方协商,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

14.4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

或上市公司发生其它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

格将作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数量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20160115)的《号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2 号),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标的资产天翼视讯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94,139.15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天翼视

讯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94,139.15 万元。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20160117)的《号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炫彩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4 号),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

39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炫彩互动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17,321.39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

商确定炫彩互动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17,321.39 万元。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20160116)的《号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天翼阅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3 号),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天翼阅读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70,592.76 万元。经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天翼阅读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70,592.76 万元。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20160114)的《号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天翼爱动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273-01 号),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

准日,标的资产爱动漫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1,358.89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爱动

漫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1,358.89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为: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 现金支付对价)/本次发行的

每股发行价格。

根据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测算,本次交易向电信集团、同方投资、天正投资、

招商湘江投资、东方证券投资、顺网科技、文化基金、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等

10 名交易对方共发行股份约 260,331,396 股(各交易对方获得的股份数量如计算后出现

尾数,则去掉尾数直接取整),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72%。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变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将经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3、现金对价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中顺网科技、文化基金、炫彩合伙、光合合伙合计持有炫彩互动的 13.426%

股权以现金方式支付,根据炫彩互动的交易价格计算,顺网科技的现金支付对价为

7,743.21 万元,文化基金的现金支付对价为 2,815.71 万元,炫彩合伙的现金支付对价为

2,887.28 万元,光合合伙的现金支付对价为 2,305.37 万元。上市公司向炫彩互动股东支

付现金对价合计为 15,751.57 万元。

40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中思本合伙和万卷合伙合计持有天翼阅读的 2.099%股权以现金方式支付,

根据天翼阅读的交易价格计算,思本合伙的现金支付对价为 743.34 万元,万卷合伙的

现金支付对价为 738.40 万元。上市公司向天翼阅读股东支付现金对价合计为 1,481.74

万元。

(三)股份锁定期

电信集团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号

百控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同方投资、天正投资、招商湘江投资、东方证券投资、顺网科技、文化基金、中文

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

前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符的,各方同意根据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四)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标的公司天翼视讯、炫彩

互动、天翼阅读、爱动漫的业绩,与交易对方电信集团(以下称“双方”)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并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业绩承诺及盈利预测补偿进行安排。主要内容如下:

1、净利润预测数

双方一致同意,协议项下进行补偿测算的对象为号百控股拟购买的天翼视讯、天翼

阅读、炫彩互动以及爱动漫四家标的公司所涉及合并报表范围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计数。

双方一致确认,本次补偿测算终止日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后的第三个会计年度当年 12

月 31 日,本次交易完成日当年作为第一个会计年度起算,即补偿期限为本次交易完成

日当年及之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补偿期限”)。

根据本次重组的初步方案,预计本次交易将于 2016 年内完成,因此,补偿期限暂

定为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若本次交易未能于 2016 年内完成,则补偿期限的起

41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始年度相应顺延。

根据评估报告中对标的公司收益法评估时的盈利预测,电信集团承诺标的公司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下简

称“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为 19,728.78 万元、26,690.76 万元和 30,049.61 万元。

2、盈利预测补偿的确定

双方一致确认,本次重组取得所有必需的批准、核准和备案,且号百控股为本次交

易而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毕证券登记手续及现金对价支付完毕之日,为本次交易完成日(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完成日”)。

号百控股应当在补偿期限内每一会计年度审计时对标的公司当年的实际净利润数

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进行审核,并聘请双方确定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此分别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意见”)。净利润差额将按

照承诺净利润数减去实际净利润数计算,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为准。上

述净利润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若标的公司在补偿期限内截至任一年度末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年度末

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电信集团将依据协议补偿该等差额;若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高于或等

于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电信集团无需进行补偿。

3、盈利预测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的实施

(1)盈利预测补偿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若电信集团需对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进行补偿,

则其应当以电信集团届时所持有的号百控股的股份向号百控股补偿依据协议确定的净

利润差额。

(2)盈利预测应补偿的股份数量

电信集团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总金额

÷每股发行价格

42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当期补偿总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净

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之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总和-累积已补偿

金额

如按上述“电信集团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计算的补偿期限内某一年的

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则应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协议所称“每股发行价格”指号百控股在本次交易中向电信集团发行股份购买标

的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3)盈利预测补偿的实施

在补偿期限内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若根据该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意见的结果,电信

集团应作出盈利预测补偿的,号百控股应在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

董事会,审议号百控股以 1.00 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电信集团当年补偿的股份事宜。号

百控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后,应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号百控股应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电信集团,

电信集团应在收到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与号百控股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应补偿股份的注销手续。在专项审核意见出具之日至补偿股份注销

手续完成之日期间,电信集团就其应补偿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如按上述“电信集团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计算的补偿期限内某一年的

补偿股份数量,超过了电信集团届时所持号百控股的股份总数,则差额部分应由电信集

团用现金进行补偿,电信集团应在差额部分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补偿金额一次性汇

入号百控股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现金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电信集团届时所持股份数量)×每股发行

价格

(4)期末减值额的补偿

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届满后,号百控股将聘请双方确定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公司的期

末减值额>电信集团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每股发行价格,则电信集团应另行

向号百控股补偿期末减值额。

43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期末减值额补偿股份数量=标的公司的期末减值总额÷每股发行价格-电信集团于

补偿期限内已就盈利预测实施补偿的股份总数。

在出现上述情形时,号百控股应参照协议规定对相关股份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前述期末减值额为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减去期末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

期限内拟购买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5)补偿上限和调整

双方同意,电信集团按照协议约定方法确定的盈利预测补偿与期末减值额补偿(包

括股份补偿和现金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总额。

如果自本次交易完成日至股份补偿实施之日的期间内,号百控股以转增或送股方式

进行分配而导致电信集团持有的号百控股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上述确定的应补偿股份

数量应调整为:按计算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每股

发行价格亦相应进行调整。若号百控股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补偿股份所对应的

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

(五)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在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如产生收益,由号百控股享有;如产生亏损,由交易对方共

同承担,并由每一交易对方按照其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以现金形式

对号百控股予以补偿,交易对方应于交割日审计报告出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支付。

过渡期内损益的确定以号百控股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交割日审计报告为准。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电信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召开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已回避表决。

44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根据号百控股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标的资产经审计、评估的财务数据,本次交易的

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是否构成

上市公司

项目 合计 成交金额 孰高值 占比 重大资产 备注

(经审计)

(经审计) 重组

2015 年末资

368,861.16 209,679.11 393,412.19 393,412.19 106.66% 是

产总额

2015 年末归 超过

属于母公司 254,669.14 209,679.11 393,412.19 393,412.19 154.48% 是 5,000

的资产净额 万元

2015 年度营

338,098.91 250,495.10 - 250,495.10 74.09% 是

业收入

注:标的资产的成交金额指标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

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取自标的公司经审计的 2015 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

交易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的审核,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前后,号百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控股股东均为电信集团,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不构成借壳上市。

六、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有关批准,取得批准前本次重组方案不得实施。本次

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列示如下: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3、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天翼视讯、炫彩互动、天翼阅读股东会和爱动漫股东已审议

45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并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同意全体股东将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号百控股;

4、国务院国资委已完成对天翼视讯、炫彩互动、天翼阅读和爱动漫资产评估报告

的备案;

5、本次交易方案和本报告书摘要已经号百控股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须履行的程序

1、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2、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中所涉及的炫彩互动 8%的股权转让尚需取得文化基金上级主管单位的

批准;

4、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批准前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重组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

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重组将拓宽号百控股的主营业务范围。本次交易前,号百控股的主营业务包括

商旅预订业务、酒店运营及管理业务和积分运营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号百控股将整

合具有协同效应的资源,打造智能文娱平台,提供领先文娱旅游服务,构建泛娱乐休闲

生态圈,通过与原有业务的互补、整合及协同,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和产业结构合理化,

提升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号百控股拟向电信集团、同方投资、天正投资、招商湘江投资、东方证券

投资、顺网科技、文化基金、中文在线、凤凰传媒、 新华网等交易对方发行共计

260,331,396 股,按照上述发行股份数进行测算,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变化情况如下:

46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前持股数及比例 本次交易后持股数及比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电信集团 200,764,934 37.50% 407,061,147 51.16%

实业中心 112,178,462 20.95% 112,178,462 14.10%

电信股份 32,823,936 6.13% 32,823,936 4.13%

同方投资 - - 14,002,739 1.76%

顺网科技 - - 12,503,456 1.57%

天正投资 - - 7,214,183 0.91%

中文在线 - - 5,142,279 0.65%

文化基金 - - 4,546,711 0.57%

招商湘江投资 - - 3,534,004 0.44%

凤凰传媒 - - 2,915,065 0.37%

东方证券投资 - - 2,119,542 0.27%

新华网 - - 2,057,204 0.26%

其他股东 189,597,212 35.41% 189,597,212 23.83%

合计 535,364,544 100.00% 795,695,940 100.00%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相关业务及资产将进入上市公司,公司的总资产、净资

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都将大幅提高,并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业

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

根据上市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告以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总资产 360,367.95 587,158.10

总负债 53,148.06 132,445.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54,630.53 402,123.11

营业收入 123,981.43 242,390.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53.34 7,017.84

47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备考)

财务指标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资产负债率 14.75% 22.56%

流动比率 4.74 3.46

速动比率 4.62 3.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9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53% 1.75%

注 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注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 4: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注 5:全面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8

号百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49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脉文化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