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1 股票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24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1、巴州冠农番茄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巴州番茄”);
2、新疆冠农三和果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果蔬”);3、浙江信维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信维”)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5.5 亿元,实际已为三和果蔬担保金额:14,988.70
万元
● 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产品收益及其他股东的股权为三
和果蔬的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用其所持有的浙江信维的全部
股份、浙江信维以其土地资产及全部项目收益为浙江信维的此项担保提供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经与会董
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1、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巴州冠农番茄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5,000 万元一年期
的信贷、贸易融资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
起两年。
2、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冠农三和
果蔬有限公司 2 亿元信保项下的贸易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可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以内循环使用。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同意用其所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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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产品收益及其他股东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3、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信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向资产管理公司、融资
租赁公司、金融机构及其他能够借款的资金提供方申请 3 亿元、期限三至五年的贷
款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中经网数据有
限公司用其所持有浙江信维的全部股份、浙江信维以其土地资产及全部项目收益为
此项担保提供反担保。
4、同意浙江信维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上述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8,182.46 万元。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巴州番茄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农二师二十四团东
片区。注册资本:人民币 13,620 万元,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庆武。
主营业务为罐头(果蔬罐头)及果蔬饮料的制造及批发零售。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巴州番茄资产总额 19,736.15 万元,负债总额
16,489.88 万元,净资产 3,246.27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1,497.25 万元,净利
润-1,309.99 万元。资产负债率 83.55%。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巴州番茄资产总额 19,072.48 万元,负债总额 9,238.89
万元,净资产 9,833.59 万元,1-6 月营业收入 178.07 万元,净利润-32.69 万元。
资产负债率 48.44%。
2、三和果蔬成立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和静县才吾库勒镇。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逸平。主营业务为水果、蔬菜晾晒、脱水加工、销售;果
蔬饮料、番茄酱的生产销售,农产品收购及初加工等。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三和果蔬资产总额 22,355.40 万元,负债总额
16,984.56 万元,净资产 5,370.84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8,571.48 万元,净利
润 370.83 万元。资产负债率 75.98%。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三和果蔬资产总额 15,753.81 万元,负债总额 10,2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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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净资产 5,515.57 万元,1-6 月营业收入 6,592.90 万元,净利润 144.75 万
元。资产负债率 64.98%。
3、浙江信维成立于 2011 年 6 月 16 日,注册地址:杭州市转塘街道之江发展大
厦 502 室。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54.55%的股权,中经网数
据有限公司持有其 45.45%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良。主营
业务为智慧产业园的开发、建设与经营:大数据、云计算信息技术的研究与服务;
信息咨询(除金融);身份鉴别的防伪技术、条码技术,信息管理及信息安全系统、
计算机网络、数据及通信技术的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支持、技术
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等。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浙江信维资产总额 17,794.47 万元,负债总额
12,720.19 万元,净资产 5,074.28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7,679.96 万元,净利
润-1,283.64 万元。资产负债率 71.48%。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浙江信维资产总额 17,859.27 万元,负债总额 12,809.92
万元,净资产 5,049.35 万元,1-6 月净利润-24.92 万元。资产负债率 71.7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巴州番茄 5,000 万元一年期的信贷、贸易融资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届时巴州番茄将依据实际资金需求与银行签订相关合同,具体期限与
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公司为其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
2、公司为三和果蔬向银行申请人民币 2 亿元的信保项下的贸易融资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届时三和果蔬将依
据实际贸易融资需求与银行签订相关合同,具体期限与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天津
三和果蔬有限公司同意以其所拥有的全部资产、产品收益及其他股东的股权为本次
担保提供反担保。
3、公司为浙江信维拟向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金融机构及其他能够借
款的资金提供方申请 3 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三至五年,届时浙江信维将依据
实际资金需求与资金提供方签订相关合同,具体期限与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公司
为其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浙江信维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上述
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中经网数据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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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其所持有浙江信维的全部股份、浙江信维以其土地资产及全部项目收益为此
项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没有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被担保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该反担
保可以保障公司利益,该担保行为不属于违规担保。对上述担保所产生的风险公司
完全可以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张磊、杨有陆、姜方基先生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为
控股子(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行为,是正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该
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
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上述担保是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孙)公司的生产
经营活动,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允性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已要求上述被担保公司为本
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该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利益。因此,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38,182.46 万元,其中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6,182.46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9.86%。本公司无
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三和果蔬 2015 年度审计报告,2016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表、营业执照
(五)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反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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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浙江信维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015 年度审计报告,2016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表、营业执照
(七)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为浙江信维信息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向冠农股
份反担保的函》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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