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受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地产”)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
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
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本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财务顾问办法》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成立内核工作小组,按照行业公认的执业标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重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尽职调查和对《中
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相关资料的审慎核查后认为:中航地
产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
定,《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和深
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声明》签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