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6-10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合作开发杭政储出【2016】9 号地块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浙江信达地产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
订《关于浙江省杭州市杭政储出【2016】9号地块之项目投资合作协
议》,合作开发杭政储出【2016】9号地块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
知。
详情请见公司 2016 年 10 月 1 日公告《关于合作开发杭政储出
【2016】9 号地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杭州东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杭政储出【2016】9号地块的开发需要,公司将按持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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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向杭州东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40,000.00万元的财务
资助,该等财务资助款主要用于支付杭政储出【2016】9号地块的土
地出让金(及契税)及其他相关费用。
公司将委派董事、总经理朱慧明先生担任杭州东睦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
东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
易,关联董事朱慧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
知。
详情请见公司 2016 年 10 月 1 日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为杭州
东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104)。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杭州信
达奥体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杭
州信达奥体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期限: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至 2017
年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2、授权额度:不超过 14 亿元。
在具体实施时,公司将按照权益比例与合作方同比例为杭州信达
奥体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将委派董事、总经理朱慧明先生担任杭州信达奥体置业有限
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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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信达奥体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公司为杭州信达奥体置业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慧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
知。
详情请见公司 2016 年 10 月 1 日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批准公司为杭州信达奥体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
告》(公告编号:2016-105)。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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