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6-6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已分别于 2016 年 9 月 9 日、9 月 15 日发布了《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
进展公告》(2016-55)、《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补充公告》(2016-57)。公司拟收
购标的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24.5 %股权已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在北京
产权交易所挂牌期满,公司以挂牌价 16.70 亿元取得本次挂牌交易标的河南有线
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24.5 %股权的购买权。据此,公司与转让方中信数字媒体
网络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
限公司 24.5 %股权。
2、产权转让方式: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
3、交易金额: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为挂牌价 16.70 亿元。
4、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5、支付期限: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
转让价款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受让方按照转让方和北交所的要
求支付的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6、产权交割:
本合同签署后,由受让方办理标的企业原发证机关的批准手续,转让方给与
必要的配合。若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未能通过标的企业原发
证机关批准而导致转让交易最终无法达成,转让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
受让方于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 30 日内办理完成标的企业的工商变更
手续,转让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7、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事由
外,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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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
金。违约金依据延迟支付期间按照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即延迟支付期
间的天数*应付价款*0.05%。逾期付款超过三十日,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
方解除合同的,受让方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1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受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的(因非受让方原因未完成的除
外),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依据延迟工商变更期间按照转让价款的每
日万分之五计算,即延迟工商变更期间的天数*转让价款*0.05%。逾期交割超过
三十日,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转让方解除合同的,受让方应按照本合同转让
价款的 1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转让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10%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受让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转让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
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标的企业的损失数额中转
让标的所对应的部分。
后续公司将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办理相关付款、工商变更等手续,同时
按照《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补充公告》(2016-57)承诺内容对河南有线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在 2016 年 12 月 10 日前完成补充审计并及时履行对外信
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进展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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