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中国嘉陵 编号:临 2016-097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收悉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对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
证公函【2016】214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回复
如下:
一、关于会计处理
1.关于提前退休人员社保费用的计提。半年报披露,公司本期管理费用大幅
增加 57.82%,主要系本期计提了提前退休人员社保费用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
(1)本期计提的提前退休人员社保费用相比以前期间大幅增加的具体金额及原
因。(2)报告中所称提前退休人员的详细退休时间。(3)如存在为以前年度提前
退休人员计提社保费用的情况,说明该行为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4)如存
在为以前年度提前退休人员计提社保费用的情况,请详细说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
此类现象,并以列表形式进行补充披露。
公司回复:
(1)2016 年 3 月,公司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故公司对本年度符合提前退
休条件的人员应缴纳社保费用提前进行了预计,并于 3 月末计提社保费用 3850
万元,而 2015 年公司实际于年末按社保部门核定金额计提当年提前退休人员的
社保费用 2000 万元,因而社保费用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公司目前已对计提的
2016 年度提前退休人员社保费用 3850 万元进行了冲销,并对 2016 年半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了更正。2016 年末,公司将根据社保部门核定金额,确认本年度提
前退休人员社保费用,再行进行账务处理。
上述更正内容公司已在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相应部分进行更正。
(2)报告中所称提前退休人员的详细退休时间为:拟于 2016 年内为符合提
前退休条件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3)本年计提的提前退休人员的社保费用 3850 万元,是根据本年度符合提
前退休条件的人员情况预计,不存在为以前年度提前退休人员计提社保费用的情
况。
(4)公司由双碑老厂区搬迁至璧山,由于搬迁前职工整体年龄偏大,富余
人员较多,为了减轻企业负担,经公司申请,重庆市政府批准,同意公司在 2012
至 2017 年期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分批为员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公司每年
根据社保部门按当年提前退休人员的情况核定金额计提提前退休人员社保费用,
故以前年度也不存在为以前年度提前退休人员计提社保费用的情况。以前年度
计提提前退休人员社保费用情况如下:
2012 年计提 2012 年当年提前退休人员社保费用 1547 万元,2013 年计提 2013
年当年提前退休人员社保费用 3350 万元,2014 年计提 2014 年当年提前退休人
员社保费用 1758 万元, 2015 年计提 2015 年当年提前退休人员社保费用 2000
万元。
2.关于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半年报披露,公司上半年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3,062,546.29 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原因。(2)上
述原因 2015 年度是否已存在,如不存在,请详细说明 2016 年上半年发生的具体
原因。
公司回复:
(1)2016 年上半年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306 万
元,主要原因为库存商品存在滞销、状态不佳及产品结构调整等因素,并随着库
龄增加,可变现的市场价值较 2015 年进一步降低。
(2)2015 年末公司按存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由于上述资产减值原因在
2015 年同样存在,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二、关于财务信息列报
3.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半年报披露,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中,前三大欠款方分别为重庆皇嘉大酒店有限公司、中国嘉陵集团
销售公司云南曲靖分公司、嘉陵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并已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计提理由是“预计无法收回”。请公司补充披露:(1)预计上述应收账
款无法收回的具体原因。(2)上述三家公司在目前以及欠款发生时是否与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欠款是否构成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公司回复:
(1)中国嘉陵集团销售公司云南曲靖分公司、嘉陵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兰州
分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公司货款,公司经多次催收均未能收回,相关应收帐款
欠款时间长,且两公司目前均已停止经营,故公司预计无法收回两公司应收款,
公司分别对嘉陵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帐准备
5,118,133.66 元,对中国嘉陵集团销售公司云南曲靖分公司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
帐准备 8,058,980.12 元。
“中国嘉陵集团销售公司云南曲靖分公司 ” 、“嘉陵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兰州
分公司”两家公司成立时间较早,成立时公司注册名称不规范。随着《公司法》
的颁布等原因,根据工商部门规范企业名称要求,上述两家公司分别更名为“中
国嘉陵集团销售公司云南曲靖分公司 ”“嘉陵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由于两家公司为嘉陵曲靖、兰州的销售总代理商,从考虑总代理商的权威与品牌
效应,加之当时公司注册不完善,故在公司名称中加入了“嘉陵集团”。上述两
家公司在目前以及欠款发生时与我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2)重庆皇嘉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嘉酒店”)经营场地为嘉陵大
厦,2001 年,其母公司嘉陵工业有限公司将嘉陵大厦过户至本公司用于抵偿对
本公司欠款,故从 2002 年起皇嘉酒店一直系租赁公司嘉陵大厦开展经营。由于
经营不善,皇嘉酒店未能足额支付租金,形成对公司欠款,经公司多次催收仍未
能收回。2011 年 12 月公司公开挂牌将嘉陵大厦转让给了重庆渝中国有资产经营
管理有限公司,并于 2012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标的物及其经营管理权的移交
工作。目前皇嘉酒店因无经营场地,已停止经营,故公司预计无法收回其欠款。
皇嘉酒店为嘉陵工业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而嘉陵工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
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已破产清算。皇嘉酒店欠款发生时
与我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欠款构成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4.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减少。半年报披露,公司上半年以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期初余额减少 2,377,616.38 元,请公司补充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减少的具体原
因。
公司回复:
投资性房产本期减少的原因为处置嘉福苑门面房。
上述更正内容公司已在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相应部分进行补充更正。
5.关于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减少。半年报披露,公司上半年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减少 600,629.82 元,但无形资产账面原值并未相应减少。请公司补充披露无形资
产累计摊销减少的原因。
公司回复: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本年以无形资产出资成立了控股
子公司重庆嘉陵全域机动车辆有限公司,在半年报中填列无形资产明细情况时,
由于单户报表与合并报表未充分抵消完全,因而在非专利技术累计摊销中本期增
加、减少中同时虚增 600,629.82 元。
上述更正内容公司已在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相应部分进行更正。
6.关于业务经费大幅增加。半年报披露,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47.41%,但销售费用中业务经费大幅增加 746.71%。请公司补充披露业务经费大
幅增加的原因。
公司回复:
因填报明细项目时出错,将展览费用 492,999.15 元误计入了业务经费。调整
后,业务经费上半年实际发生为 52,945.52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11,533.21 元,下
降 17.89%;展览费上半年实际发生为 1,125,418.95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524,731.72
元,主要是今年新成立重庆嘉陵全域机动车辆有限公司后,为提升特种车销售增
加的展览费用。
上述更正内容公司已在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相应部分进行更正。
7.关于联营公司宏翔运输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加的原因。半年报披
露,嘉陵集团重庆宏翔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翔运输)期初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802,186.48 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807,058.35 元,但宏翔
运输本期实现的综合收益总额为-747,691.76 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宏翔运输本期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加的原因。
公司回复:
因填列错误,将嘉陵集团重庆宏翔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期初数据误填列为上年同期期末余额数据,实际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应为 3,554,750.11 元,而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807,058.35 元,则实际本
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减少 747691.76 元,与公司披露的宏翔运输本期实现
的综合收益总额为-747,691.76 元相符。
上述更正内容公司已在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相应部分进行更正。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