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涉及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的相关议案及资料,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制订的《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符合公司现有业务运营状况和
发展态势,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
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黄兴孪 唐炎钊 肖伟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