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关于转让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9 2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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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16-152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杭州长

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长亮”)92%股权转让给深圳长亮创新

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亮创新”);拟将其余 8%股权转让给

自然人袁海平。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因公

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将全资子公司杭州长亮 92%股权转让给深圳长亮

创新,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31.1868 万元;拟将其余 8%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袁海平,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0.1032 万元。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一:

1、公司名称:深圳长亮创新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主体类型:合伙企业;

3、出资额:3002 万;

4、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6 号科技园工业大厦 201D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玖菲特投资有限公司。

长亮创新是公司参投的合伙企业,长亮创新与长亮科技、长亮科技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担任

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交易对手二:

1、 名称:袁海平

2、 主体类型:境内自然人

3、 身份证号:330***************

4、 住址:浙江省杭州市九堡镇

袁海平先生目前担任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与长亮科技、

长亮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 482 号 A 楼 7 层 701 室

3、注册资金:人民币 680 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

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法定代表人:徐江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

单位:元 2016 年 7 月 31 日 2015 年 12 年 31 日

资产总额 3,563,176.60 2,466,434.55

负债总额 1,326,306.72 311,968.78

资产净额 2,236,869.88 2,154,465.77

营业收入 804233.42 797572.81

净利润 -1,717,595.89 -2,845,499.23

四、 本次交易的内容

(一)本公司与长亮创新的交易协议

1、公司将拥有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92%的人民币 625.60 万元股

权转让给长亮创新(受让方)。

2、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为 231.1868 万元,转让价款的交割方式为:现金交

割,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交割。

以上价格确定依据:参考截至定价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 251.29 万元、

并经双方协商作价。评估文件: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出具的《深圳市长亮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

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京都中新评报字(2016)第 0178 号)。

3、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基准日为 2016 年 7 月 31 日。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工

商登记之日之间的期间损益(以未经审计的账面值为准)由受让方承担。

(二) 本公司与袁海平的交易协议

1、公司将拥有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8%的人民币 54.40 万元股权

转让给袁海平(受让方)。

2、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为 20.1032 万元,转让价款的交割方式为:现金交

割,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交割。

以上价格确定依据:参考截至定价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 251.29 万元、

并经双方协商作价。评估文件: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出具的《深圳市长亮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

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京都中新评报字(2016)第 0178 号)。

3、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基准日为 2016 年 7 月 31 日。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工

商登记之日之间的期间损益(以未经审计的账面值为准)由受让方承担。

(三)本次转让完成以后,杭州长亮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长亮创新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92%

2 袁海平 8%

五、 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

2、本次股权转让不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3、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长亮科技共计向杭州长亮提供借款人民币

941,772.59 元,本次转让后杭州长亮将根据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向公司支

付本金及利息。

六、 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公司转让杭州长亮全部股权以后,杭州长亮不再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不再计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公司通过持有长亮创新 19.99%的份额,仍然间接

持有杭州长亮部分股份。公司董事徐江将不再担任杭州长亮的执行董事一职。

本次股权转让会给公司当期带来约-171.76 万元的损益,具体数额应以交割

日计算为准。

七、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3、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6 年 7 月);

4、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2016 年 7 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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