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关于签署《上海银商资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9 2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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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16-152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上海银商资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上海银商

资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银商资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

有的上海银商资讯有限公司(简称“银商资讯”)的全部股权(占总股本的

31.63%,出资额为 3230.75 万)以人民币 15,475.2925 万元转让给银商资讯股

东之一上海诚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诚富”)。

截至目前,上海诚富已按协议向公司累支付银商资讯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9,285.1755 万元,占本次交易总交易额的 60.00%。并将标的股权的 45%(标的

公司 1453.8375 万元出资额)质押给本公司,作为后续履约保证。

为进一步降低交易风险,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在原协议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

对原协议中有关第三期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方式与计息方式进行补充说明:

一、原协议第 3.2 条第(2)款(c)项约定变更为如下内容:

受让方应在交割日后的三(3)个月内完成第三期交易对价的支付,受让方

可在该期限内分批向转让方支付第三期款项。

受让方在该期限内准备好最后一批次款项后,向转让方发出拟完成交易对价

支付的通知。在转让方收到该通知后三(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

标的公司完成向主管工商部门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的申请工作。在工商部门受理解

除质押申请的当日,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基准交易总对价的 40%,即:6,190.117

万元;

同时,受让方应根据各期基准交易对价支付日期距离基准日的天数,以各期

支付对价的金额,按照年化利率 12.5%单利计息的标准,据实计算并支付各期产

生的利息。

受让方支付第三期交易对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受让方第三期应支付的交易对价=6,190.117 万元+ 3,095.0585 万元×

[12.5% ×(受让方实际支付第一期交易对价的日期-交易基准日)÷360 天] +

6,190.117 万元× [12.5% ×(受让方实际支付第二期交易对价的日期-交易基

准日)÷360 天] +6,190.117 万元× [12.5% ×(受让方实际支付第三期交易对

价的日期-交易基准日)÷360 天]。

如受让方分批次支付第三期款项的,第三期的利息计算至该批次实际支付之

日。

二、除非本协议明确约定外,其余均按照原协议执行。

三、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自本协议首页所述之协议生效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留标的公司备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副总经理徐亚丽女士全权办理与签订本协议以及股权

转让相关的手续。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的后续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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