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6-083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上午在厦门市海沧区公司五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获全体董事确认。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到九人,实际参加表决
人数九人。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争取更优惠、灵活的贷款条件,公司拟向以下银行
申请新增授信额度,拟申请的新增授信额度合计17.20亿元(人民币,下同)。
具体方案如下:
1、工商银行厦门分行 新增综合授信额度50,000万元
2、中信银行厦门分行 新增综合授信额度70,000万元
3、招商银行厦门分行 新增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
4、国际银行厦门分行 新增综合授信额度12,000万元
5、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新增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
6、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分行 新增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
7、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新增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
8、民生银行厦门分行 新增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
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上述授信额度,并提请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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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授权江斌先生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相关协议
及实际融资时的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参
股公司上海燃卡贸易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对上海燃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燃卡”)进行增资,认购燃卡新增注册资本 78.125 万元,占燃卡增资后注册资
本的 4.55%,其余人民币 921.875 万元计入燃卡资本公积。投资完成后,公司将
持有燃卡 22.727%股权。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洪彦女士担任燃卡的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担任燃卡监事的公司关联董事马国清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
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
2016-084 号《关于向参股公司上海燃卡贸易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下午 2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关于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 2016-085 号《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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