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6-10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按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及配套文件。由于项目的特殊性、监管政策的变化以及公司财务顾问
的变更影响了整体进度,公司首次董事会披露预案的 6 个月(即 2016
年 10 月 11 日)已逐步临近,公司预计无法在该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通知并公告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后期将涉及重
新确定发行价格、取消募集配套融资及募投项目等方案调整,调整方
案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
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临
2015-133 号公告)。2016 年 1 月 4 日、2016 年 1 月 7 日,公司发布
了相关停牌公告,明确了本次交易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 月 4 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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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临 2015-140、2016-001 号公告)。2016 年 2 月 4 日、2016 年 3 月
4 日公司先后发布了《宏图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
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4 日、2016 年 3 月 4 日起分别停牌
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临 2016-013 号、2016-016、2016-020 号公
告)。
2016 年 4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配套文件,
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拟通过向上海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匡时文化”)、董国强先生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北京匡时国际拍卖
有限公司(简称“匡时国际”)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袁亚非、刘益
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并对《江苏
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及摘要进行了修订及补充。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
开市起复牌。在上述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详
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文件)
股票复牌后,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
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已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2016 年 8 月 13 日、
2016 年 9 月 14 日及时披露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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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临 2016-076 号、2016-093
号、2016-101 号公告)。
二、无法按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原因
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与标的公司匡时国际以及各中介
机构等相关方一直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完成,但由于项目的特殊性、
监管政策的变化以及变更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详见公司临 2016-103
号公告)影响了前期进度,同时在完成独立财务顾问变更后,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制
作相关文件,特别是对标的公司核查所涉及的工作时间较长。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
会公告[2008]14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董事会在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
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
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依照上述规定,公司首次董事会披露预案的 6 个月(即 2016 年
10 月 11 日)已逐步临近,考虑到前述原因以及国庆假期因素,公司
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并公告重组报告书等
相关文件。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后续工作安排
综上所述,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后续公
司将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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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事项的调整方案,方案调整将涉及重新确定发行价格、取消募集
配套融资及募投项目等。
同时公司将会加快推进审计、评估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尽职调查等
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
关议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同时披露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
等相关文件。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调整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
规定,本公司自复牌并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至发出股东大会
召开通知前,将每月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
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告,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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