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汇: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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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16-06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为深圳市名家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政府(以

下简称“甲方”)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

意向性约定,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就具体项目建设事宜再行签订单项

合同。

2、本协议涉及投资金额为估计数,具体金额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协议

金额不完全等同于公司实际营业收入,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估计;如公

司最终能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3、截至目前,最近三年公司未出现签订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不达预期的

情况。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为提升各自战略性业务发展的效率,以优势互补提高各自经营的竞争力,就

甘肃省玉门市开展的“亮化+文化旅游”项目相关的楼宇亮化,景观亮化,道路

亮化,VR 旅游项目展开全方位的战略性合作,精心打造出国内乃至世界一流的

灯光夜景景观和中国领先的 VR 旅游灯光秀项目。为此,各方本着合法诚信、平

等自愿、强强联合、合作共赢的原则,经洽谈,公司与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政府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书》,协议总额估算为人民币 3 亿元。

二、协议对方介绍

玉门,地处甘肃省河西走廊西部,东临钢城嘉峪关、航天城酒泉,西通国际

旅游名城敦煌,历来是中原通往新疆、青海、西藏和连接蒙古、中亚、欧洲的重

要通道。全市总面积 1.35 万平方公里,辖新老两个市区和 4 镇 9 乡,有汉、回、

蒙、藏、东乡等 32 个民族,总人口 20 万。2013 年,全市地方生产总值完成 139

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238 亿元,工业增加值完成 77.5 亿元,辖区内

税收完成 27 亿元,财政总收入突破 8.1 亿元。县域综合经济实力名列甘肃省县

市区第三位,玉门市被评为“全国最具区域带动力百强中小城市”和“全国最具

投资吸引力城市”,被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授予“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

称号,入选“2010 中国地方低碳政府榜样”,连续三年被评为“中国新能源产

业百强县”,2012 年荣获“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称号。(以上信

息来源:玉门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如公司最终能与玉门市人民政府就具体项

目建设事宜签订单项合同,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玉门市人民政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玉

门市人民政府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

共谋发展是战略合作的根本目标。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合法诚信、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

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3)本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

基础。

2、合作内容

在玉门市现有城市建设基础上,乙方对城市光环境进行改造升级,城市建筑

空间进行创意亮化;依托玉门城市丝绸之路名城、中国石油之城的文化与旅游资

源,通过文化创意整合高科技 VR 技术等产品和服务,打造全球夜景灯光的标杆。

玉门市开展的“亮化+文化旅游”项目投资额约为 3 亿元人民币,分为玉门

主城区和老城区的亮化工程、玉泽湖公园的景区的亮化和 VR 灯光秀旅游项目两

部分。

3、合作方式

甲方针对上述合作范围内所涉及的亮化业务,委托给乙方进行产品供货及工

程设计、施工。甲乙双方在本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就具体项目建设事宜再行

签订单项合同。

1、玉门主城区和老城区的亮化工程,采取 EPC 模式合作(项目投资额约为 1

亿元)。

2、玉泽湖公园的景区的亮化和 VR 灯光秀旅游项目建设,采取 PPP 模式合作

(项目投资额约为 2 亿元)。

4、价款支付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范围内所涉及的亮化业务由乙方全额垫资,其中第一部分

采取 EPC 模式的玉门主城区和老城区的亮化工程,甲方在完工验收合格后三年内

付清;第二部分采取 PPP 模式合作的玉泽湖公园的景区的亮化和 VR 灯光秀旅游

项目,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维护期为 10 年,甲方在运营维护期内支付政府购买服

务费和运营服务费,具体条款由双方另行约定。

5、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可根据自身需求,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举行双方战略合

作会议,探讨在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措施。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

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保证或承诺,应当

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 10 年,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

项目签证等,其有效期超出本协议有效期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该项目合

作协议、补充协议等终止。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玉门市开展的“亮化+文化旅游”项目投资额约为 3 亿元人民币,开工日期

不晚于 2016 年 10 月 30 日。本协议涉及投资金额为估计数,具体金额以签订的

正式合同为准,协议金额不完全等同于公司实际营业收入,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暂无法估计;如公司最终能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

积极的影响。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紧跟国家政策发展方向,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链

条,增加市场空间,提升公司业务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

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重大风险提示

1 本协议仅是意向性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战略合作协

议的基础上,就具体项目签订单项合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履行,存在融资资金不能按时足额到位的情况下,支付安排、

支付能力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公司资金压力较大,项目部分无法实施

或延期的风险。

3、本协议涉及投资金额为估计数,具体金额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存在

执行金额与协议金额不完全一致的风险。

4、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情况:

序 截至目前协

签约主体 协议名称 合作内容 签约时间

号 议进展情况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其

中天城投

《战略合作 所属地产、酒店、公园广场、室 2013 年 10 月

1 集团股份 正在履行

协议书》 内外照明等所涉及到的景观照明 30 日

有限公司

和功能照明灯具及工程业务合作

5、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

将解除限售情况;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有减持公司股份的风

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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