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通视信”、“发行人”)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T 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路通视
信”A 股 2,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
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本 次 网 上 定 价 发 行 有 效 申 购 户 数 为 10,853,874 户 , 有 效 申 购 股 数 为
116,135,082,500 股,配号总数为 232,270,165 个,起始号码为 000000000001,截
止号码为 000232270165。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172213250%,网上投
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为 5,806.75413 倍。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
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 10 栋 2 楼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
重点关注,并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
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5.40 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T 日(2016 年 9 月 2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10 月 10 日(T+2 日)公告
的《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
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