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6-08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已于2016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8)。现发布关于召开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下午3:00至2016年10月11
日下午3:00。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8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6年9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9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
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9
月2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议案一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昭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
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
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
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
视为废票处理)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
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