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6-088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9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节能环保领
域相关资产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 股股票(证券简称:
浙富控股,证券代码:002266)自 2016 年 5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浙富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 年 6 月 24 日,经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 股股票继续停牌,并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
续停牌进展公告(三)》。2016 年 7 月 25 日,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
股股票继续停牌,并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八)》。2016 年 8 月 8 日,公司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暨召开
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2016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 股股票自 2016 年 8
月 2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之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在本次交易停牌期间,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每
五个交易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进展公告》等公告,详见公司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相关公告。
2016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披露了预案及相关
公告。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
于对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
可)[2016]第 9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预案
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和出具核查意见。随后
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回复工作,对重组问询函所涉审核意见进行
了逐项落实并认真回复,对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公司关于问
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 A 股股票(证券简称:浙富控股,证券代码:002266)将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
并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
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