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6-093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瑞士 EHC 比尔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述
为积极把握 2022 年北京冬季奥运会背景下中国冰雪运动推广与发展的良好
契机,进一步拓展并夯实公司在冰雪运动领域的业务布局,推进构建公司体育
产业“两大核心体系”(即以赛事为核心的“优质 IP 赛事运营体系”、以场馆
为核心的“社会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贯彻落实“416 战略”,获取并丰富冰
雪产业链中具有核心价值以及围绕全民健身展开的优质 IP 赛事及内容,加速推
进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体育”、“公司”、“本公
司”)产业生态圈布局,同时基于合作双方各自在体育产业及冰雪领域的优势资
源及良好的合作意愿,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与瑞士 EHC 比尔控股有限公司
(EHC Biel holding AG,以下简称“比尔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以下
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双方将在股权领域及冰雪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深
度合作。
本次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合作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EHC 比尔控股有限公司(EHC Biel Holding AG)
地址:Bahnhofstrasse 17 CH-2501 Biel/Bienne
法定代表人:Andreas Blank
注册资本:瑞士法郎 847,800
成立日期:Association:1939, AG:1998
比尔公司控股三家子公司 EHC Biel Sport AG、EHC Biel Marketing AG、EHC
Biel-Bienne Spirit AG,其中 EHC Biel Marketing AG 旗下冰球俱乐部于 1978 年、
1981 年和 1983 年三次获得 NLA(最高级别)冰球联赛冠军;于 1975 年、2004
年、2006 年、2007 年和 2008 年五次获得 NLB(第二级别)冰球联赛冠军;于
2008 年重新加入最高级别联赛;2012 年、2013 年和 2015 年三次打入最高级别
联赛季后赛。俱乐部拥有丰富的球员后备力量和系统的培训体系,瑞士国家队及
历史上著名冰球运动员 Olivier Anken、Martin Steinegger、Patrick von Gunten、
Kbi Klliker、JJ Aeschlimann 和 Gatan Haas 均出自俱乐部青年队。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到“十三五”期间将大力普
及冰雪运动项目,扶持滑冰、冰球和雪上等有潜力的冰雪健身休闲项目快速发展。
同时北京取得了 2022 年冬季奥运会的举办权,将在北京、张家口两地举办第 24
届冬奥会。基于瑞士在冰雪运动领域具有的扎实产业基础、丰富的冰雪产业资源、
市场化的发展环境与体制机制,以及冰雪项目将在中国地区得到大力推广及发展
的良好背景,双方达成合作伙伴关系,致力于国内冰雪运动的推广,共同进行冰
雪相关领域的深度合作,实现资源互补,互利共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
本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案
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开展如下合作:
1、开展股权合作:莱茵体育在完成业务尽调、审计评估等必要的程序后获
得比尔公司的部分股权,具体以后续签定的投资协议为准;
2、依托莱茵体育为冰雪运动全新打造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冰雪运动
发展有限公司为业务拓展平台,以冰球项目为切入点,双方积极开展冰雪项目教
练员培训与青少年培训业务;
3、结合双方的优势资源,积极开展专业级别冰雪运动场馆的建设及运营,
为中国冰雪运动人群提供专业的场地及服务;
4、双方将积极配合在中国和亚洲地区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业余级别、专业高
水平级别的冰球等项目的商业联赛,打造莱茵体育自主冰雪赛事系列 IP;
5、以浙江莱茵冰雪运动发展有限公司为平台,将在合适时机共同组建莱茵
冰球俱乐部及冰壶俱乐部,并在该俱乐部下积极培养专业的运动员梯队参加国内
外的职业联赛。
(三)协议签署与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共同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在北京携手张家口成功申办 2022 年冬奥会并提出“3 亿人上冰雪”宏伟愿
景的背景下,基于对中国未来冰雪运动发展的良好前景,公司与瑞士 EHC 比尔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达 成 合 作 关 系 。 本 次 合 作 是 公 司 继 与 瑞 士 CCT China GmbH
Switzerland 展开冰雪赛事合作之后在冰雪领域的又一次突破,也是公司积极推
进构建体育产业“两大核心体系”(即以赛事为核心的“优质 IP 赛事运营体系”、
以场馆为核心的“社会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公司“416 战略”,完善
莱茵体育产业生态圈的重要布局,有利于公司把握中国冰雪运动推广与发展的良
好契机,拓展并夯实公司在冰雪运动领域的业务布局,加速打造拥有丰富赛事资
源的体育赛事平台,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冰雪赛事、场馆经营、教育培训及俱乐部
运作能力、体育人才软实力以及品牌影响力,扎实发展冰雪运动领域专业赛事及
群众性体育赛事的基础,同时也将对公司经济效益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
五、风险提示
双方具体合作形式及内容尚需进一步明确,对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双方后续合作进展情况,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
露有关信息。本协议未涉及具体金额,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
据公司进展状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