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07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 11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先玉先生主持,部分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前期考察调研
情况,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对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中的“新型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项目”及“指纹识别模组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
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及《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认购对象之一叶仙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同时叶仙玉先生任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蒋亦标先生、林海平先生在星
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高管职务,公司董事长王先玉先生为叶仙玉先生一致行动人,因
此叶仙玉先生、蒋亦标先生、林海平先生、王先玉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2016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关联董事叶仙玉先生、蒋亦标先生、林海平先生、王先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关联董事叶仙玉先生、蒋亦标先生、林海平先生、王先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王涌先生已经辞职,新任独立董事俞毅先生已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发生变化,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稳固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发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
补选独立董事俞毅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