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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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16-135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

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

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孟

雪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350,000 股,占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

及股票总数的 1.75%,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1.50 元/股,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4,025,000 元,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一)主要内容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日:2016 年 6 月 30 日。

4、授予价格:每股 11.50 元。

5、授予对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41 人,除

4 人暂缓授予以外,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共 37 人。激励对象均为

公司实施本计划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

6、授予数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为 2,000 万股,

4 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应授予份额为 230 万股,除此之外,本

次实际授予 37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1,770 万股,约占授予日公司

股本总额的 2.51%。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整个计划有效

期为 3 年。自授予日起的 12 个月后为解锁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

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一次解锁 5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二次解锁 5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行权/解锁条件为: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2016 年净利润不低于 1.5 亿元;

第二次解锁 2017 年净利润不低于 1.8 亿元。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计算依据。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二)实施情况

1、2016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等相关

议案。

3、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孟雪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回

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35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执

行。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孟雪因个人原

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全部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350,000 股,占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总数的 1.75%,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1.50 元

/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4,025,000 元,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35 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 36

人。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23,950,255 股变更为

723,600,255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境内法人持有股

324,459,895 44.82% 324,459,895 44.84%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21,507,500 2.97% -350,000 21,157,500 2.9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377,982,860 52.21% 377,982,860 52.24%

其它

三、股份总数 723,950,255 100% -350,000 723,600,255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

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

规要求执行。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核实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试行)》、《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权益回购注销的

规定。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孟雪因个人原

因离职,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 350,00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

执行。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回购注销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

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后认为: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孟雪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

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3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事宜

已经股东大会授权并经董事会批准;股票购销的依据、股份数量、价

格及目前已履行的程序均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

励计划(草案)》等的规定。回购完成后,公司还须就股票购销履行

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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