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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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2016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上午9时在

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

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于2016年9月届满,第四届董事会拟提名王轶磊先

生、江利雄先生、胡巍华女士、邵少敏先生、华欣女士、徐晓先生、姚铮先生(独

立董事)、何美云女士(独立董事)、张淼洪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提名王轶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江利雄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名胡巍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提名邵少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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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5)同意提名华欣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同意提名徐晓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同意提名姚铮先生(独立董事)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同意提名何美云女士(独立董事)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同意提名张淼洪先生(独立董事)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未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此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司非独

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分别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二以及巨潮咨询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将于

2016年10月1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议详情请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6-077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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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附件一: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轶磊先生

1982 年 6 月生,学士,EMBA。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2004 年进入公司

工作,历任总裁秘书、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副董事

长、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轶磊先生在公司子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

司董事;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合创贸

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

江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浙江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广宇元上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黄山汇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舟山鼎宇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轶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王轶磊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王轶磊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王轶磊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 2,443,920 股,同时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之控

股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江利雄先生

1967 年 4 月生,学士,高级工程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88 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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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任职于杭州上城区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公司前身),历任生产技术部经理、工程

部经理、核算供应部经理、总工程师、总裁助理、项目负责人、副总裁、常务副

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江利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江利雄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江利雄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江利雄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9,737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巍华女士

1971 年 10 月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89

年进入杭州市上城区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工作(公司前身);2003 年起任公司控股

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

胡巍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胡巍华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胡巍华女士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胡巍华女

士持有公司股份 2,630,486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邵少敏先生

1964 年 7 月生,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浙江大学金融专

业兼职导师,浙江财经大学 MBA 导师,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公民,无

境外居留权。1988 年 7 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德清县副县长,浙江省体改委证券

处副处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原杭州特派办)上市公司监管

处处长和稽查处处长,浙商证券有限公司(原金信证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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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总裁,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

司总裁。2007 年 6 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公司子

公司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广宇元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同时兼任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泵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邵少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邵少敏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邵少敏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邵少敏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华欣女士

1978年7月生,管理学硕士、文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

留权。曾任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书记、浙江大学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项目总监。

2004年9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

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董事、浙江宇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广宇元上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华欣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华欣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华欣女士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华欣女士未持有

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晓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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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1968年4月生,大学本科,助理经济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

参加工作,先后在杭州南北电脑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华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元华商城百货有限公司、上海渊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担任管理职务。

2011年10月进入公司工作,现任公司总裁助理。

徐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徐晓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徐晓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徐晓先生未持有

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姚铮先生

1957年11月生,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92

年5月起在浙江大学任教,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管理系教授、博士

生导师。姚铮先生的研究领域包括财务管理、银行管理、资本市场与投资,兼任

《中国会计评论》理事会理事。姚铮先生目前担任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姚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姚铮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姚铮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姚铮先生未持有

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铮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

何美云女士

1964年2月生,硕士、EMBA,高级经济师,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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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民,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参加工作。曾任杭州商业学校团委书记、百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平安证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何美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何美云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何美云女士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何美云女

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美云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张淼洪先生

1950年5月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

参加工作,1968年参加工作。曾任浙江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工作人员、部门负

责人、财务科长,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委派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总

会计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委派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总会计师。浙

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40周年《百年名院百年品质》策划、编辑,2010年6月退休。

现任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联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电魂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淼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张淼洪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张淼洪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张淼洪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淼洪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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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二: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履历材料,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次芳、许为民、姚铮

201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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